留住城市的根,保护紫阳的魂
关于加强老城民俗建筑保护,留住山城之“根”的建议
提案人:紫阳纪委监察局 吴世君
理 由:
在紫阳,曾孕育无数文人墨客深情诗篇和书画、音乐的老城民居,正在城市改造中渐渐消失,而山城唯一吸引外地游客和书画家等文人雅士神往的土墙、木板、梯次板石民居和青石阶梯古巷,也在城市的“危改”的改造中渐渐消失。如果我们的后人,以后只能到历史中去寻找紫阳地域文化记忆与城市的灵魂,我们何以向历史交代?旧城改造,必然意味着推倒重来吗?如何留住城市的“根”与“魂”,成为有良知的紫阳人认真思考和抉择的话题。目前的改造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千城一面”让城市陷入特色危机。到外地出差,不论身在何处,推开窗子一望,几乎所有城市都是一模一样的高楼大厦。现在的城市建设从外貌到文化都在走一条高度同质化、缺少独特性的道路,这令人很是担忧。
作为一个城市,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历史,不是一下子变成今天这样的,至少得让百姓感受到这种变化的纹理。城市在所谓的旧城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中大拆大建,致使一片片历史街区被夷为平地、一座座传统民居被无情摧毁(比如高桥镇和老城的民居胡乱拆迁,导致今天特色全毁的局面)。这些都是管理者和主导者由于忽视了文化遗产保护,造成了这些城镇特色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最终导致城镇记忆消失。
不仅如此,“千城一面”让城市原有价值消亡而陷入特色危机。让“小县城盲目模仿大城市,把高层、超高层建筑当作现代化标志,寄希望于短时间内拥有更多‘新、奇、怪’的建筑,迅速改变城市形象,反而使城市面貌变得生硬、浅薄和单调。个人认为这是城市文化的悲剧,也是对城市根脉和城市灵魂的摧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
城市文化,不是一个大而空的概念,而是切切实实积淀在见证和记录城市历史的古建民居里,是它们构成了一个城市特有的文脉与肌理。与宫殿、寺庙等建筑相比,千家万户所居住的乡土建筑,其实更能够体现地方文化多样性和城市的灵魂所在。
二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导致大拆大建
我国一位建筑家曾感慨,在欧洲很多城市,还能找到15世纪的建筑,甚至一整条街。而在我们这里,特色民居和板石房屋都已经很稀有了。让人痛心疾首,我认为:毁弃旧城是城市建设中最大的败笔!
为何仍未能阻挡大拆大建的步伐?核心原因在于利益的驱动,在许多城市,旧城区一般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多位于房地产商高价争夺的黄金地段,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旧城改造变成了大拆大建。也有出于热衷政绩工程,而将文化遗产视为城市规划的包袱和障碍。说到底:如果对一个城市文化不热爱,或者更多的兴趣在GDP,即使建议再好也没有用,根本没有法子阻止决策者!因为整个社会的心理是求新求变,追求的是‘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从地方政府来说,大拆大建的初衷是为了改善老城区居民居住条件,而不是破坏文化遗产。但由于历史原因,旧城经租户比例大大高于私房业主。很多经租户希望通过拆迁改善居住条件;产权清晰的业主希望借助保护性改造,让多年的经租户离开;另有一部分产权复杂的业主较为矛盾,也会倾向于接受房屋改造补偿款。所以,转变意识和价值观是核心。
三是土地财政成为旧城改造变味的“催化剂”
分税制下,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只够维持基本运作,基础设施维护、公共事务支出、城乡建设、保障房等不得不指望土地出让收入。在补偿费和沟通成本高昂的旧城改造中,政府为实现平衡,往往只能引入商业开发,而商业模式的目的是利益最大化,不会精细保护文化遗存,结果造成大拆大建。变历史资源为当代文化景观。
此种状况下,如何实现城市建设与城市文脉的和谐共生?
一、最关键的是政府当以文化战略的眼光审视城市的发展。比如在杭州,我们从保留下的遗址中找得到从南宋到现在的城市发展印迹;成都的金沙遗址让这个城市更加与众不同。一个城市的文化发育越成熟,历史积淀越深厚,城市的个性就越强。城市的文化资源、文化氛围和文化发展水平,最终会体现在城市竞争力上。但现实中,常常是一个干部决定了一个地区的文化品质、文化走向,建议有关部门建立领导干部的文化考核制度,在对领导干部的选用和取舍中,还要考虑他的文化实绩和文化观,他本身的文化修养及对文化是否热爱。
二、应化解土地财政的弊端。可以通过征收房产税的方式,把一次性卖地所得变为长期房地产增值所得,促使政府想方设法把城市原有的潜质资源如何拓展好、经营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吸引更多的人和投资。通过这种机制,既可以把城市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又能让历史资源产生内生的经济动力。
三、学习外地经验,如乌镇、凤凰古镇,丽江古镇,大都是新旧城并存(新城都是高楼大厦,都在老城之外,没有争夺老城的一寸土地和原有的旅游资源)。而成为文化名城,旅游名城。紫阳也可以把原有的老街巷恢复如旧,恢复原貌,保留原有的风格,拓展成与别处不同的民俗特色旅游资源。建议推崇“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观点。“积极保护”,即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统一起来,保持文化遗产原有生态和环境,新建筑应遵从建设的新秩序。“整体创造”,即在建设中,化建筑的个别处理为整体性创造,既保持和发展城市建筑群的原有文化风范,又赋予新建筑时代风貌,实现“有机更新”。具体建议如下:
1、控制老城的无序开发,重新定位改造风格和思路。控制范围:东西为桥沟路新开发惠民居住区以西至西关缆车道以东;南北为河堤路以北至广场到东城门紫府路以南。此范围保持原有风貌和风格。建议不能开发成高层建筑破坏原有风格和特色,目前没有资金开发,可以控制保持原貌,待后方案成熟后,再确定。
2、借河堤路改造,恢复老城四个城门。东城门保留,在西关广场东侧重建老城西门;在河堤路文化馆到河堤路石梯巷出口重建老城南门;政府门前原南城根石阶处重建老城北门。四城门之间以房屋相连组成与外界相对独立的老城,城内全由石阶巷相互随势联通,作为主街道,再辅以小石巷互通。城内主街道两边,修旧如旧,保留板石房面,墙体保留土墙、木板、石头等原有格局,窗格,柱子,屋脊,屋檐等竟可能恢复原貌(在没有大规模改造前,这些投入不大,一旦修成高楼大厦后,再来恢复,是万不可能的)。与其重新再造个老城,还不如现在改造保护老城更容易,更有文化价值。
3、老城内,各类线路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走向,改变蛛网式凌乱格局。
4、老城内改造成真正可观景,可购物,可娱乐,可休闲的旅游景点。而不是改造成现在的高楼大厦,经营模式可采用乌镇模式(但投资大),也可采用丽江,阳朔和凤凰古镇经营模式。
5、沿河堤路内侧:东起桥沟路和河堤路交汇处往西至缆车道汉江桥头,修建三层左右的仿古建筑,结合老城南门,凸显紫阳民居特色。沿江仿古建筑以北修建成石阶小巷和紫阳特色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