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19号
标 题:关于解决年满50岁工龄在30年以上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提案者:张晓霞(紫阳县移动公司)13509153289
案 由:目前,我县部分年满50周岁工龄超过30年的公务员,在基层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工作几十年,如不被提拔,不通过提升职务工资就一直处于公务员工资中的最低档次,不是所有人都能通过晋升的渠道提高工资待遇,坐轿还需抬轿人。前几年有工龄满30年,年龄满50岁的可享受副主任科员的待遇,后来又取消了这个政策,据悉去年乡镇又恢复了此待遇,但县级机关的这些人却无法享受,目前的工资与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相比相差无几。
建 议:对我县年满50周岁工龄超过30年的公务员进行统计,切实做好公平公正。
审查意见:县人社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