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33号
案 由:关于加大乡村古民居建筑保护力度的建议
提案者:冯汶浩(紫阳县教研室)18992549396
单晓军(东木镇中心学校)15909170138
王安银(洄水镇街道)13488209626
叶道乾(洄水镇社区)13991519072
陈义朝(紫阳县农业局)15877631188
陈瑛丽(闽秦茶业有限公司)13991553709
理 由:目前,在我县一些乡村有诸如蒿坪镇“詹家大院”之类的古民居建筑,这些古民居建筑是十分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的平台与空间。由于时代的变迁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分布在我县的一些乡村的传统古民居建筑已被弃用,有一些因无人居住,年久失修而变得残破不堪,令人痛惜。如果保护好这些传统的古民居建筑,对提高全县人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对开展爱国爱乡的民族传统教育和构建美丽富裕和谐新紫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 议:
1、建议县文广局对全县乡村的古民居建筑展开一次深入而全面的调查,对很有价值的古民居建筑挂牌公告,建议档案,并提出相关保护要求。
2、建议县文广局对有价值的古民居建筑制定保护性修复规划,落实专项保护维修资金,分期分批对这些传统民居进行一次全面保护和维修,并充分利用这些古民居的文物资源来着力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审查意见:县文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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