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44号
案 由:关于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三保合一的建议
提案者:蒋 伟(紫阳县人民医院)13992529566
程艳英(紫阳县药品食品管理局)13992531266
理 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是目前国家针对三种不同类型的人群制定的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报销结算方式、标准、结算范围和程序、审核办法、管理措施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从现在各方面的反馈信息看,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无论缴费额度,报销比例,结算速度都与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有相当大的差距,职工医保报销结算时间达1个月乃至数月,而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采用的是直通车的报销方式,即报即结算,很受患者的欢迎。再者,三合一保险报销比例也相差甚远,目前现状是,在县级医疗机构,农民最高可报销至80%,职工最高可报销到70%,而居民通常只能报销到50%,这些结果已在社会造成了很多消极影响。
建 议:
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三保合一政策。
审查意见:县人社局主办,县卫生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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