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48号
案 由:关于加强农村电工队伍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唐华梅(瓦庙镇计划生育服务站)18991529566
彭友虎(瓦庙镇人民政府)13992547222
金世华(瓦庙镇堰塘村)15890066616
理 由:近年来,随着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由于我县地域面积广,人员居住分散,各乡镇供电所人员紧缺,便在各村村民中指定人员来承担收取电费、维修电路等工作。但电工的工作专业性强、难度高、风险大,这些随意指定的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培训,不懂专业知识、技术,普遍素质偏低,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一线电工触电伤亡时间时有发生,电力部门在处理这些伤亡事故时,多将责任推脱给镇政府和村委会,损害了电工的权利。
建 议:
1、建议电力部门应加强电工队伍的建设。电力部门应在各村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的电工队伍;
2、切实提高电工素质。电力部门应加大资金投入,为农村电工配备专业工作服及工作设备,加大对电工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电工素质;
3、依法保障电工的权益,电工作为一种高危险职业,生命随时会受到威胁,却没有温度的工资收入,没有医保、意外伤害保险,电力部门应为每个电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购买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其住房保障等。
审查意见:县电力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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