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3号
标 题:关于落实道路安全法,规范交通管理秩序的建议
提案者:政协提法委
案 由: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特别是包茂高速的开通,机动车辆明显增加。机动车做为代步工具,为群众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交通事故的频发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小车和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超载、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方面给当事人家属造成严重伤害,另一方面也给政府增加负担,交通事故处置不当或家属情绪过激很容易引起社会矛盾,为了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应该提升驾驶人员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建 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一是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交通和交警部门,应发动全社会参与,使该法深入人心。首先从机关、学校、出租车公司等单位,以及摩托车和货车司机开始,进行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内容的宣传活动。二是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利用路牌广告、固定标语、电视公益广告、短信提示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强制宣传。对小车、货车、摩托车车主,每年举行一次强制性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理解,个个支持的良好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二、开展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近年来,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着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乱停乱放、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要针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分别开展对摩托车、客运车辆、校车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有效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加强重点公路、重点路段监管。一是我县山大坡陡,公路等级差,道路安全隐患多,特别是蒿汉路、城焕路、红瓦路沿线居民点多,行人多,摩托车多,加之弯道急,安全事故经常发生,对这些高危路段,要采取从安全设施建设到严管重罚等多项综合措施,使这些路段成为群众出行的放心路,司机驾驶的安全路。二是在紫府路、河堤路主要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对行驶车辆实行有效调控。
审查意见:县交警大队主办,县交通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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