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18号
标 题:关于加强村级活动阵地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程本裕(县委组织部)
理 由:村级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石,村级活动阵地是村级组织集中办公、服务群众的重要基础,是党员、群众集中学习、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是宣传政策、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平台。但我县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或场所落后等问题仍然突出,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一是尚有30%的村没有活动室,需要建设;二是还有30%的村活动室破旧狭小,需改造提高;三是造价高,建一个标准化活动室需30万元以上;四是资金来源少,缺口大;五是历史建设欠账500多万元,需逐步消化。
建 议:
1、加大扶持力度。每年用300至500万元“实事入村”项目资金扶持10至15个村级活动室建设,争取建一个成一个。
2、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农村社区、农家书屋、村卫生室、信息工程等项目资金,集中使用,逐步改善村级活动室。
3、采取部门帮扶。联建部门要加大帮扶,帮扶情况作为“三联共建”和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审查意见:县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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