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19号
标 题:关于将干部职工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纳入住房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建议
提案者:程本裕(县委组织部)
理 由: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住房需求已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然而我县干部职工住房需求的群体还占很大比例,房贷压力仍然很大,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和谐和人们幸福指数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收入低,积蓄少;二是保障水平低,缴存基数不高;三是房价居高不下,刚性需求多。
建 议: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建议将全县干部职工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尽早将此项资金挤进省财政直补盘子,使全县干部职工充分享受到优惠政策,缓解个贷资金不足等问题。
审查意见:县财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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