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37号
标 题: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建议
提案者:金存兵(紫阳金胜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钱远学(神木县大湾煤矿)
邹德宝(东木镇中心学校)
金世华(河南刑村煤业有限公司)
理 由:随着我县农业产业结构步伐的加快,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使我县成为劳务输出大县,每年约8万人次的劳务输出,不低于10亿人民币劳务产值,给县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从事矿山工程劳动人员较多(被称为矿山农民工),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在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等方面极其薄弱,农民工的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力保障,所以对农民工进行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则显得尤为重要。
建 议:
一、进一步加强矿山农民工技能培训。
1、大力开展培训机构建设。县上成立专业的培训机构,应由有矿山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承担教学培训工作。可以在县上集中组织培训,也可到各乡镇循环流动进行培训,乡镇要组织好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培训。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要力争通过多渠道、多途径,使他们都能够接受较为系统的矿山采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更好的适应新的矿山生产条件。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矿山务工人员相对收入较高,但作业环境较为复杂,劳动强度大,安全保障能力较差。在外出前要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系统的矿山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安全技能、预防措施、自救和互救措施,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
4、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培训机制,扩大培训的覆盖面,使劳务输出的人员都能够掌握矿山劳动用工的职业技能,逐步将从事纯体力的人员转移到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劳动,从而减轻他们的体力劳动。
5、建立健全劳务输出人员的信息档案。使县、镇、村能够及时了解外出人员的信息,时刻保持和他们的联系与沟通。
二、鼓励扶持能人大户建立劳务基地。
对已经有一定影响力的矿山劳务能人大户进行劳务输出组织培训,拓展他们的劳务输出市场,提高他们的劳务吸纳能力,形成有影响力的劳务市场,着力建造一支有规模、有能力的劳务输出队伍。
三、加大劳务输出人员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
针对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县级培训资金较为缺乏的实际,积极争取省、市财政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务工人员开展技能培训资金的投入,对县、镇级就业培训给予倾斜和扶持,不断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技能水平。
四、成立劳务输出维权组织协会。
针对我县劳务输出的实际情况,应成立农民工维权组织,切实保护我县劳务输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劳动权益不受侵犯。
审查意见:县人社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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