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48号
标 题:关于在各镇建立交通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议
提案者:李正斌﹙县交警大队﹚
吴德财﹙城关镇出租车司机﹚
理 由:近年来,我县城乡道路建设发展,特别是村级公路通车里程大幅增加,人们出行办事乘车往来频繁,但由于人们的安全意识不高,自觉守法意识差,加之交通管理部门人员有限,主要精力集中在主干线上,无法对大量的村级公路做到有效管控,因而在这些路段交通违法现象十分突出,虽县政府已下文明确村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主体是各镇人民政府,但在实时管理上还存在很多盲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交通管理工作明显滞后交通状况的发展,同时,由于道路等级低,路窄、坡陡、弯急,又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等多种原因造成这些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建 议:在各镇、村、组建立道路交通管理站、室、点的管理网络,用公益性岗位解决管理人员的待遇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使交通管理触角沿伸到每个村、组道路,从而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滞后,责任不明确,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
审查意见:县交通局主办,县交警大队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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