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51号
标 题:关于做好县城社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刘本会(县总工会)
理 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物质生活不断提高,开始追求精神享受。近些年县城各社区自发地组织了民歌演艺、舞蹈健身、诗词楹联、摄影绘画等各种民间艺术团体,不仅丰富了社区文化生活,同时对推动紫阳地方文化发展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些社区团体是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艺术队伍,他们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排练场所,没有购买乐器、服装、道具的资金,凭着自己对艺术的执着追求和满腔热情,自己出钱购买乐器、服装、道具,自己寻找排练场地、演出场地,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自费到各处参加演出,宣传紫阳地方文化。2011年县总工会在县城组建了紫阳县民间艺术社区工会组织,并筹资把原工人俱乐部重新进行了装修,无偿交给社区工会使用,为他们解决了办公场所、活动场所和部分社团放置乐器、道具、服装的地点。但由于县城各社区从事群众文化事业的人越来越多,县工会提供的场所太小,远远不够他们使用,现在他们许多人都集中在体育场活动,特别是学唱紫阳民歌的团队,天天坐在露天坝学唱,夏天热冬天冷,嘈杂的声音也严重影响了周围单位的办公和居民生活。加强县城社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是县城职工的心声和期盼。
建 议:
一、为了让县城干部职工享受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实现“上班有单位、下班有组织”目标,建议在县城修建一个社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或把现投诚公司一楼的蔬菜市场,改建成县城社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同县总工会活动室合并使用,给县城更多从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干部、职工提供一个集中的活动场所。活动中心由县总工会统一管理,相信有了这样一个阵地,社区职工一定会成为推动紫阳文化事业发展的中间力量。
二、近年来县民间艺术社区工会,在宣传和弘扬紫阳民歌文化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建议今后给县民间艺术社区工会,每年解决一定的资金,支持社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
三、县民间艺术社区工会,现有的三个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都是聘请的社会人员,他们在教唱紫阳民歌、组织群众活动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建议把他们列入工勤岗位人员范畴,解决其工资待遇问题。
审查意见:县文广局主办,县住建局、人社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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