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56号
标 题:关于加强培养和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建议
提案者:马光明(县伊斯兰教协会)
禹继友(紫阳中学初中部)
哈志刚(向阳镇社区居委会)
马宁友(县伊斯兰教协会)
理由:我县是全省民族工作重点县之一,少数民族人口居全市第二。过去,由于历史和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等原因,进入干部序列的人员少,县上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难度很大。这些年来,少数民族受教育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接受教育的程度也大为提高。但是,近年来,县上对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相对较少。如改革开放来,县委统战部历来都有少数民族干部,最多时有3名,县民政局做民族宗教工作的,也有2至3人少数民族干部,但近几年来,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没有少数民族干部,使民族宗教工作出现许多被动情况。为此,我县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使用。
建议:
一、县委在每年选拔使用副科级干部时,应安排提拔使用1至2名合格的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中的女干部。
二、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应安排1至2名少数民族干部,便于党和政府加强与少数民族的联系,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审查意见:县委组织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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