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57号
标 题:关于加快我县清真饭店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马光明(县伊斯兰教协会)
禹继友(紫阳中学初中部)
哈志刚(向阳镇社区居委会)
马宁友(县伊斯兰教协会)
理 由:八十年代初,省民委为解决全省清真饮食网点,拨款在西关修建了三间两层的西关清真食堂,后因修广场拆除,县上未作任何补偿,也未划拨土地进行重建。现在全县只有两三家羊肉泡小店,再无清真饭店。随着我县经济迅速发展,外商来我县的人员日见增加,特别是西北地区和北京,天津等省市的少数民族来紫阳经营茶叶等商贾日益增多,急需尽快筹建一个清真饭店。民宗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为饭店建设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因征地一项费用昂贵,使清真饭店建设迟迟难以进行,因无清真饮食,也使许多少数民族商贾无法再紫阳开展经营,既影响了我县的经济发展,也影响了我县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更影响了我县对外开放的形象。
建 议:
一、请县政府采取有效可行的优惠政策,请国土局按三年前征地的相关政策尽快办理清真饭店的土地征用手续。
二、在清真饭店的建设中,请求县政府采用“减、免、缓”优惠政策,由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本着照顾、支持少数民族,特事特办,促使清真饭店尽快投入建设。
审查意见:县民宗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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