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
第80号
标 题:关于加强保护紫阳民俗文化遗产的建议
提案者:吴世君(县纪委)
理 由:紫阳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风淳俗浓、人文荟萃。集镇、村落每一处都留存着父老乡亲的共同记忆。这里有美丽的传说、生命的故事,有闪光的文化碎片、古老的历史遗存,有祖辈的绝技绝活和沿袭了多年的传统民歌和表演艺术。凝聚了紫阳人民的聪明才智,寄托了劳动人民的情感追求,体现了紫阳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的文化创造,是汉水流域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瑰宝。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文化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现代化浪潮的冲击,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生活方式的嬗变,那些与我们息息相关不曾须臾分开的文化记忆和民族传统,正在迅速地离我们远去。不少巧夺天工的传统技艺后继无人,许多千姿百态的民俗万象濒临消失,我们的文化生态已岌岌可危。紫阳文化面临的突出问题是:
一、“民俗文化”传承人后继乏人。据不完全统计,紫阳民俗文化的传承人60岁以上的占70%,年纪最大的已经谢世。如很多能唱民间小调的歌手陆续谢世,一些老艺人还没有来得及授徒就撒手人寰,留下了终生遗憾。
二、“民俗文化”保护改革不到位。按照国务院和各级党务院府的文件规定,要在工作、学习、生活、传承、场所、资金等诸方面给传承人提供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他们开展传承活动。但紫阳在这方面至今未出台相关的文件。
三、“民俗文化”保护组织经费短缺,专业人员匮乏。
建 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视“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原则,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使祖宗留下的紫阳文化遗产不因我们的工作失误而丢失。要让干部群众感受认同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它可以振奋民众、凝聚民心,产生一种无形而巨大的力量。让紫阳文化在建设紫阳、发展紫阳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建议财政、人事部门按上级要求拨付一定的保护经费和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支持。
三是出台改革、完善措施,解决好“民俗文化”传承人面临的困境,落实好各项优惠待遇。在民族文化的谱章里,有我们紫阳特有的历史积淀和文化符号。
四是打造紫阳的文化名牌,提升地域文化的影响力
审查意见:县文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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