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22号
标 题:关于国土所体制改革的建议
提案者:罗 勇(洄水镇党委)
张达瑞(界岭镇党委)
王学友(县公安局)
刘大宏(县教育局)
叶道乾(洄水镇街道社区居委会)
王安银(县文广局)
理 由:紫阳县21个镇,有国土所11个(含城郊所),几乎每个基层所都承担2-3个镇的国土工作,特别是用地报批、集镇建设、山地移民建设、违法查处、地质灾害防治、矿政管理等任务十分繁重。当前土地管理存在着量大面广,国土资源所人员少(3人左右)、装备缺少(无车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由镇包组联户干部承担、老百姓(尤其没有国土所的镇)办事成本较大等问题。
建 议:
1、增加编制,在21个镇都成立国土资源管理所,辖区面积大,建设任务重的镇解决巡查车辆,辖区面积小,建设任务少的镇可只配备1名土管员。
2、目前国土资源所的体制是垂直管理,是否能将国土所下放给辖区镇政府,人员归镇政府管理,业务方面由国土局指导,有利于更好的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审查意见:县国土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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