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30号
标 题:关于建设神峰山公园的建议
提案者:吴世君(县纪委监察局)
理 由:城市公园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一个城市的建设规模和文明发展程度,公园建设历来是城市规划的重点。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城建设,制定了“一江两岸、一城四区”的总体规划,加大了投入,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建设。修建了广场,文笔峰公园、滨江长廊等,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提高了城市品位,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及赞扬。
随着县城框架的拉大和城市人口的不断膨胀,市民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高,城市的配套功能就日显不足。如休闲游玩场所狭小,县城还没有成形的公园等。结合我县的地形地貌和资源实际,建议着手启动建设神峰山森林公园。
建 议:
1、县城地域面积有限,在可开发地域中很难选中有一定规模面积的地块来建设园林公园,并且投资巨大。
2、神峰山,山形秀美,森林、植被茂盛,居高临下,视野开阔,与县城紧紧相连,是开发建设森林公园难得的理想资源。在建设中,如资金不足,还可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缓解一次投入过大的压力。
3、建设神峰山森林公园,不仅能提升城市品位,为市民休闲娱乐提供优美的场所,而且还能为拉动我县的生态旅游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4、再不控制规划开发,墓地这几年激增,土地被不断蚕食殆尽。待后开发,会不断增加投入成本。
审查意见:县规划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