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社情民意
第35号
标 题:关于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区管理的建议
提案者:禹继友(紫阳中学初中部)
理 由:城区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10余年了,从实施情况看,城区老百姓已基本适应烟花爆竹禁放令,日常生活中,很少看到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但城郊结合部紧邻禁放区域的居民或农家乐经营户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依然普遍,特别是在紫阳中学、紫阳中学初中部附近,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以至于老师不得不停止讲课,等待燃放结束后再进行教学工作。
建 议:
1、加大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环保的庆祝习惯;
2、扩大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特别是在学校、医院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审查意见:县规划局主办,县公安局、安监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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