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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作者:夏成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264    更新时间:2013/1/29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作为赖以生存的消费品,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消费安全,是大事是要事。在以人为本的今天,食品安全倍受社会广泛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维护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一方平安,这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几年来,“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一类食品安全事件,已经严重危急到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渴求和各级政府急需解决的大事要事。

2009年,国家第一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食品安全上升到了法律高度加以保护,但由于少数不法分子在利欲趋势下,生产经营问题食品仍屡禁不止,如何吃的放心,吃的安全仍然是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能否满足人民群众愿望,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是政府十分紧迫的任务,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想千方百计,尽万千职责,满足人民群众愿望我们责无旁贷,哪怕前路艰巨,任重道远,也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以道教而得名、以茶歌而闻名的美丽紫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分兵把守,各尽职责,保障了广大群众消费安全,实现了全县多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良好局面。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我们紫阳还处在落后发展期,食品从种植、加工,检验、储存等技术和条件都还很落后,消费食品主要依靠外来,加之我们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和食品消费大县,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又还很淡薄,因此食品安全仍然存在很多不可忽视隐患问题。

一是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漠。紫阳全县35多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占三分之二以上,较低经济文化基础和传统孙吃俭用消费观念,使大多群众总是选择低廉价的商品,然而低廉的商品价格总是伴随着低劣的质量,低劣食品格质量就潜藏着巨大安全隐患。加之一些食品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也淡化,特别是有些农村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未尽到检验把关职责,导致劣质食品在农村地区累见不鲜。

二是食品市场准入存在漏洞。紫阳是一个食品消费大县,而食品生产却很薄弱,食品产业中除茶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严格生产准入标准外,其他食品几乎都达不到食品生产准入条件。传统家庭作坊式生产技术和条件难以取得食品准入认证,这些食品没有检验检测就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已成为自然,现实情况又不可能杜绝这类食品上市。紫阳食品主要依赖外地,外地进入的食品质量主要依赖感官和标识鉴别,其内在质量存在很多不确定性,那些打着合格包装外衣的食品有不安全隐患的可能。

三是食品监管力量薄弱。食品监管涉及到种植、加工、生产、流通、消费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紫阳虽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机构健全,但各个职能机构都存在人员缺编,力量薄弱问题。

四是食品经费保障差缺。国家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然而紫阳财政状况难以满足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全额预算,捉襟见肘的经费状况难以保障职能工作需要,一些工作难于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职能也难以保障全部到位。

上述这些问题是客观真实的,面对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形势,我们深感担忧,在这里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手段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促进县域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强化食品安全政府主导地位

政府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政府要主导食品安全工作。今年,国家重新把工商、质检部门划归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就是要强化食品安全的政府主导作用,强调政府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地位。通过政府指导作用,全面安排、抓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职能、职责,制度、措施、保障和责任督查、责任追究到位。各级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领导,增添食品安全力量,完善食品安全机构,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经费。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等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城乡统筹工作一样重视,同安排、同考核、同奖励,同追究。

二 、要强化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

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管理,分级负责制度,明确规定了各段各部门权力职责和责任义务:由农业部门负责食品种植环节安全,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药监部门负责食品消费环节安全。虽然各部门责任分工明确,但实践中各环节却相互关联,因此,各责任部门要在认真履职的同时还要加强协调统一、沟通协作和密切配合。要建立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制度,随时掌握各环节信息动态;要建立食品安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确定和强化食品安全重点;要健全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借助各部门优势力量形成强大执法合力;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处重罚,加大其违法成本,对重大食品安全犯罪要移送公安机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达到震慑目的。

三、要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量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公民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和平安稳定。因此,在强化各职能部门履职的同时,社会力量要广泛参与,要发挥街区群众、社区组织、新闻舆论和网络监督力量来对食品安全实施有效社会监督。一方面要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随时发现和举报食品违法线索,让食品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另一方面要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其履职尽责,让食品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四、要强化食品安全企业自律行为

企业自律是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其作用和效力是任何监管手段都无法比拟的。因此,企业一定要履行其食品安全社会责任,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负责,对社会和谐平安稳定负责,对企业自身长远发展负责的精神来对待食品安全工作。切不可为一时之利,为一己之利而生产经营问题食品。企业还要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要从田间地头,种肥选用,种植加工,原料检测,产品检验,进货把关,上架查验,下架退市等多环节多层面完善安全措施,确保种植出的原料,生产加工出的产品,购进销售的商品都是是合格安全的,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五、要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自我保护是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缺失就必然会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因此,消费者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措施。要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宣传教育,继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行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素质;要让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医院、进农村、进社区,让弱势消费者群体学会自我保护;要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及时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要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处可申,有处可诉,侵权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查处。

各位委员,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社会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就让我们全社会行动起来吧,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铜墙铁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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