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二年九月十二日,县政协副主席周学福受主席的委托,主持召开了政协紫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常委会议。县政协主席王春丽,副主席黄振宙、张立尧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尹正涛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县人劳局等部门负责人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社局关于《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和县政协提法委关于《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与会常委围绕两个报告、结合切身感受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踊跃建言。会议认为,我县自2011年8月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学部署,各镇、各部门广泛发动、全力推进,使此项工作连续两年提前完成市上下达任务,考核名次位居全市前列。通过这一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享受到了党委、政府的温暖。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在宣传、工作措施,干群认识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兑付手续,加强资金监管和基层建设,搞好档案管理,完善考核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
王春丽主席最后指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各镇和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她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从长远角度出发,建立完善更加详尽的方案;要继续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建立长效的考核机制;加大县养老经办中心的支持力度,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心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的开展。
会议根据本届委员会和部分委员工作调整,不能继续代表原界别履行委员职务的实际,依据《政协章程》和《政协紫阳县委员会关于在届期内调整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办法》,协商决定:免去姚开明、毛 磊、杨 林、胡培海、刘 波、焦 鹏、周 鹏、唐家松、陈义峰等九名同志政协紫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张贤军、王 华、郭 晴、王忠军、汪泽海、邱红靖、贾学龙、张达瑞等八名同志为政协紫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委员。
会议根据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的提议,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了刘兴丽同志为政协紫阳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勇同志为政协紫阳县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