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县政协自5月下旬开始,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高桥等10个镇和相关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紫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认为,紫阳自去年8月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上的总体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使其这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连续两年完成市上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前茅。其主要经验:一是县委政府十分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县养老保险工作。并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同时还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政府20项重点工作之一,并将这一工作纳入县上年度考核目标,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主管部门尽职尽责,经常深入基层,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三是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四是兑现及时。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五是资金管理到位。开设了专户,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基层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没有吃透政策,一知半解,对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主动参保的意识不强。二是宣传工作不够广泛。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致使群众知晓率不高。三是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镇没有按照县上的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内容,资料收集不齐全,反映内容不完整,缴费数据不清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县政协常委会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各镇和相关部门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发展。二要进一步落实国家“个人缴费、集体帮助、政府补贴”政策,对参保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县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给予补助。三要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各镇双重管理,确保在编人员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四要完善考核机制。健全考评办法,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奖罚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使利民政策深入人心。各镇要深入落实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结合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活动,走村串户广泛宣讲政策,及时解答问题,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搞好宣传。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采取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使参保对象提高认识,消除疑虑,积极投保。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镇和主管部门一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管理。二要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内容,简化相关手续,方便群众办事。三要加强基金监管。县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对基金收缴、管理、发放等过程定期自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养老金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