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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政协换届工作方案已敲定
作者:县政协办   吴光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213    更新时间:2011/11/10

  日前,中共紫阳县委员会批转了紫阳县政协党组《关于政协换届工作方案》,标志着政协紫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已敲定。
      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严格标准、提高素质,改善结构、增强活力”的原则,设置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妇联、工会、工商联、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教育体育、医药卫生、农业、经济、少数民族、宗教、部队、特邀15个界别。179名委员,比上届增加21名。经县政协第41次主席会议协商决定县城区在67个部门和单位安排91名委员,工商界安排18名委员,21个镇安排70名。
  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县政协十一届常务委员会仍设常委25名设置,分别由主席1名、副主席3名,常委21名组成,常委人数占委员总数的14%。依据《政协章程》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内设机构仍为“一办三委”,即:政协紫阳县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科技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学习文卫委员会。三个专委会和办公室各设专职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其机构、办公室和专委会正副主任由县政协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新一届政协委员的构成比例。非中共党员不少于60%,中共党员不超过40%。少数民族委员10名、妇女委员27名。对在上届政协委员中能积极参加政协各项活动,且在本团体、界别中履职较好的委员应保留一定比例。
  委员推荐范围。中共党员委员人选:一是在全县各界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较强的人员中推荐;二是因工作需要参加县政协有关方面的领导干部,包括政协工作人员;三是在全县从事具有统战性质的工作部门领导。非中共党员人选:一是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二是在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士;三是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四是新的社会阶层中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代表人士;五是在其他方面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重要作用的代表人士。
  委员推荐的原则。一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党外人士能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二要有较高的社会声望,在本界别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能真正代表群众利益,正确反映群众愿望和要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三要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健康的体质;四要热爱政协工作,赞成、遵守、履行《政协章程》各项规定,积极参加政协各项活动,维护《政协章程》尊严。五是所推荐政协委员人选的年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男委员不超过55周岁,女委员不超过50周岁;六是所推荐的政协委员人选一般不与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交;七是考虑各镇政协统战联络组的人事安排,各镇党委副书记应推荐为本届县政协委员。在整个委员的推荐考察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扩大公开程度,通过本团体、界别群众的广泛酝酿、推荐、提名,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办法反复协商推荐。使其所推荐的政协委员能真正代表本团体、界别群众的利益在人民政协中积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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