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一个共同创造。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三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都为这一制度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中国建立后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科学阐明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明确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巩固和发展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1989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在与各民主党派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文件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功经验,阐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一系列重要原则,明确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参政地位,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履行监督的总原则,成为指导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推动了多党合作事业的蓬勃发展。 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越来越重要。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列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1993年根据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的提议,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使这项制度成为国家意志。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高度,纳入中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同年底,江泽民同志在同各民主党派新老领导人座谈时,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新的历史阶段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基本原则,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四个坚持”是对我国多党合作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据保证。2000年,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显著特征作了全面的说明,提出了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优越性的标准。指出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协商的特点,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通过最广泛的协商、沟通和交流,一方面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反映民主党派的意愿,照顾各民主党派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具有一党制和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团结合作、共同奋斗的关系,民主党派既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党。这既避免了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也不能用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模式为标准,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持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更好的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联系起来,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表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将出现新的局面。同年底,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领导机构成员进行座谈时指出:必须“继续坚持和发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团结奋斗中形成的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同心同德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2003年元旦前,胡锦涛等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在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机关时,进一步强调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有优势。2004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在总纲中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是总结我国政党制度的实践成果和历史经验,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对人民政协章程作出的重要修改。这一修改,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决不是偶然的,而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必然性。在近代历史上,中国曾实行过多党制和一党制,但因为脱离了国情,结果都失败了,辛亥革命胜利后,民国政府曾离开中国刚刚脱胎于封建社会的国情,一度盲目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设立议会,实行多党制。一时间,300多个政党相互攻击,争权夺利,彼此倾轧,搞得乌烟瘴气,演出了一幕幕闹剧。对此,曾主张学习英美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孙中山先生痛心地说:“现在代议土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就卖身,分赃贪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各国实行这种代议政体就免不了流弊,不过流传到中国,流弊更不堪问罢了。”结果西方的多党制在中国实行不到两年,就草草收场。国民党上台后实行一党专制,违背了中国人民要求民主、反对独裁的愿望,结果不仅没有改变中国积弱积贫的状况,反而将中国推向了更加动荡和衰败,最终以彻底失败而告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正是在深刻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在新中国诞生后实行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中国走上了稳定发展的道路。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中,多党合作遭到严重破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改革开放后,资产阶级自由分子在中国鼓吹私有化,多党制,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并在1989年发展为社会和政治动乱。所以,历史反复证明,在我国搞一党专制不行,盲目照搬西方多党制也不行,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实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这已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所证明。新中国成立5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普遍改善,民族团结不断加强,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成为世界上发展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这是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奋斗的结果。1999年,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同志率人大代表团访问非洲时,在几个国家介绍了我国的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情况,结果在野党的领导人听了以后说,如果执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对待我们就好了;而执政党的领导人则说,如果我国的在野党像你们国家的民主党派那样就好了。他们都对我国的政治体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这说明我国根据自己的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现实状况,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把全民族一切爱国的进步的力量团结和调动起来,去实现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这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到现在几十年历史进行的一条基本经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多党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如何在新世纪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政治制度呢? 首先,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思想,加强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更加紧迫。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实现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必须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历史形成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是带领民主党派同我们一道前进的决定因素。 第二,加强民主党派的政治工作,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是提高广大成员的政治觉悟,培养新一代民主党派成员与共产党实行多党合作的自觉性。民主党派要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掌握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国的民主党派长期以来形成了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形式,组织广大成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新《宪法》和民主党派及共产党团结奋斗的历史,大力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提高他们接受共产党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 第三,加强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加强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是搞好多党合作的一个重要保证,老一代民主党派领导人有着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自愿的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们党多党合作之所以能够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要尽早发现,培养一大批民主党派新的领导人,这个工作做好了,就等于抓住了统战工作的全局。 第四,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多党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十多年来,中共各级党委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级党委要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新的实践,继续大胆探索,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各项配套制度、规定和措施,使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切实做到内容具体化,运行程序化、操作规范化、逐步形成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协调的参政党工作机制。 第五,要加强多党合作的理论研究,努力提高理论研究水平。随着实践的发展,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由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根植于中国土壤上的一个全新制度,因此,需要加强这一基本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努力建立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二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多党合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只有对此作出科学的解答,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多党合作深入扎实地发展。三是要加强对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教育,从理论与实践的高度,深刻阐明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为思想教育提供基本依据。同时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不断探索,为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六,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优势,进一步搞好政治协商与合作,历史证明,搞好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也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各级党委政府与民主党派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政治协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就党委、政府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进行协商或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党委领导人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交流情况,讨论重要问题等。民主党派成员中,人才济济。要让民主党派同志在各级政府、政法机关中充分发挥作用,做到有职有权、各级政府极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聘请符合条件和有关专业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审计员、督导员的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也是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各党派实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也是实行多党合作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因此,在人大、政协当中,必须保持民主党派一定的比例,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作好这一点,对保证我们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