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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县政协民宗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613    更新时间:2021/5/15

 

紫阳县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关于印发《政协紫阳县委员会2020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的通知(紫办字[2020]51号)要求,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全县民族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研判民族宗教发展形势,探索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促进全县各民族更加团结和睦,共同繁荣发展,2020年10月,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对全县民族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县,有汉、回、蒙、藏、壮、布依、土家、东乡等27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2757人,其中回族2431人,主要分布在城关、向阳、洞河、蒿坪等镇,有9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3%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其中洞河镇菜园村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8%,是全市7个民族村之一。有1个伊斯兰教协会和5处依法登记的伊斯兰教清真寺。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各族群众幸福指数逐年上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一)抓统筹谋划,增强民族工作引领力。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的困难问题,并把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的重点内容。根据中省市相关民族工作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部门分工方案》《贯彻落实<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展规划(2020—2024年)分工实施方案》,将民族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民族工作纳入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整体布局,促进统战、民政、信访、公安、国保等部门密切联系,互通情况,化解矛盾,切实加强了对民族工作的管理。

(二)抓宣传教育,增强民族精神感召力。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培训计划,先后举办民族政策理论培训班3期、宗教人士座谈会2次,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基本常识。顺应全媒体时代发展,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人物模范事迹,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通过标语、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法规“六进”活动,全县上下形成了维护民族团结和顺的浓厚氛围。

(三)抓示范引领,增强民族共融向心力。培育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争当发展明星,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加快脱贫步伐,洞河镇菜园村回族党员马宁友,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动员困难群众发展养殖产业,吸纳贫困户到自己开办的公司务工,使70余户少数民族贫困户有了稳定收入。选聘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担任调解员,以“自己人”处理“自家事”的方式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向阳镇街道社区支部书记哈志刚,在长期从事群众工作中探索形成了“五心工作法”,建立了全市首个以自己姓氏命名的品牌调解室——老哈调解室,其典型经验得到省、市、县各级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他本人也先后荣获“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市、县“金牌调解员”称号。优先推荐民族工作成效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近年来,先后有10余名少数民族干部在中、省、市、县各级评优树模活动中脱颖而出,洞河镇联丰村支部书记禹贵成先后被中省市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称号,并于2019年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起到了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积极作用。

(四)抓扶贫帮困,增强民族共建凝聚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向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80万元,用于洞河镇联丰村、洞河镇小红光村、向阳镇贾坪村产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50万元建成县城首个回民公墓,完成西门河新区内回民坟墓整体搬迁618座。大力扶持民族产业发展,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开办清真食品农家乐、清真食品特色店30余家,在城关镇大力滩村、洞河镇菜园村、向阳镇街道社区等少数民族集聚地区成立茶叶、养羊、柑桔等合作社10余个、新建社区工厂3家,带动和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为充分尊重回民生活习俗,洞河镇率先在小学、初中开设回民专灶,极大方便了回族学生就餐,先后投入100余万元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学生进行了救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机构职能不断弱化。我县于2011年挂牌成立紫阳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2015年机构改革被撤并为民政局内设民宗股,2019年再次因机构改革,将县民政局的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加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目前仅只进行了民族宗教业务划转,人员及编制问题均未解决,具体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内设民族宗教股办理,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远远满足不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发展的需要,导致行政执法职能无法正常开展,加之镇村无机构设置,仍延续民政办兼职承办具体事务,工作力量十分薄弱。

(二)协会组织作用发挥受限。伊斯兰教协会是协助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团结广大伊斯兰教信众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团体组织。在中省层面,该协会为半官方组织,有稳定的事业编制,有足够的财政预算经费,以保证其正常运转。我县伊斯兰教协会已10余年没有换届,目前空有机构,无办公场所、无工作人员、无办公经费,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协会组织的引导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三)民族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宣传方式仅停留在发传单、印读本、制展板等层面,运用新媒体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力度还不够大,推动民族政策法规进课堂、进党校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与推动民族团结教育“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民族扶持政策覆盖不广。针对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目前国家有各项政策予以扶持,但对于城镇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国家没有有力的扶持措施,同时这部分人受思想认识、生活环境等限制,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较差,脱贫保障不足。在每年的各类项目规划当中,没有专项的少数民族产业项目规划,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发展也未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城乡二十件实事。对少数民族企业和特色产业的政策扶持较少,加之近年来脱贫攻坚工作已将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扶持资金整合入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导致对少数民族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下降。

(五)民族经济发展动力不足。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思想因循守旧,经营理念和思路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经营管理粗放,经济效益较低。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从事的是传统养殖、种植行业,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区产业建设多是单打独斗的散户,产业规模小、基础条件差、产业结构单一,能人大户和龙头企业较少,多以粗放型产业为主,无亮点主导产业,尚未形成有特色的产业经济链条。

(六)民族宗教场所建设落后。城关镇校场坝是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但该处民俗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提出多年尚未落地,棚户区改造工程也迟迟未能动工,其破旧的环境严重影响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及发展。城关清真寺已成严重危房,部分建筑地基下沉,墙体裂缝,设施受损严重,信教群众宗教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穆斯林群众殡葬场所亟需解决,县城现有回民1000余人,目前因城关清真寺面积狭窄且已成危房,造成穆斯林群众无常后无法正常洗礼,群众反映非常强烈。全县没有特色民族饭店,少数民族同胞聚餐聚会、对外接待无处安排。

三、加强民族工作的建议

(一)在抓实民族工作领导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统战、民政、公安、文旅等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动态,落实包干责任,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民族工作机构职能。县委统战部现有机构职能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需要,建议增加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和人员,或成立“紫阳县统一战线服务中心”,隶属县委统战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事业编制,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三是切实发挥协会抓手作用。及时指导完成县伊斯兰教协会换届工作,通过走访少数民族代表、族长,推选思想好、能力强、有担当的年轻人担任新一届伊斯兰教协会成员,并参照上级和外县做法,每年为县伊斯兰教协会解决一定的工作保障经费,确保协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在宣传民族宗教政策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子屏、广告牌、宣传栏等载体,在城乡主干道、广场、学校等地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并通过电视台、广播、微信、微博、抖音等渠道,以文化小品、评书快板等形式宣传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有效促进全县各民族之间的思想交融、情感交融。二是扩大宣传渠道。县委组织部门要把民族宗教政策列入县委党校的干部培训内容,组织、考评等部门要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必查内容,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宗教政策列入本镇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各学校要将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纳入德育教育培训范围,各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要培养一批民族工作信息员,进一步普及民族知识,强化民族干部对少数民族生活风俗、宗教信仰、饮食习惯等方面的了解,提升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素质。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和“四进”活动,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抓住建党、国庆以及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交往交流活动,促进心灵契合,凝聚价值共识。

(三)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启动校场坝民俗小区建设。将校场坝民俗小区纳入2021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在校场坝、潘家坡、石梁子集中连片修建紫阳板石民居,楼高不超过两层,以绿板石铺地,黑板石盖顶,绣板石贴墙,突出紫阳板石文化,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居住条件。二是尽快审批城关清真寺重建规划许可。根据市委统战部批复意见:“原则同意城关清真寺整改重建”,建议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迅速修改完善城关清真寺设计图纸,在不影响校场坝民俗小区整体风格和效果的前提下,尽快按程序审批城关清真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时解决广大穆斯林群众的礼拜场所问题。三是立项建设回民殡仪馆。尽快规划立项,在城关清真寺院内或地下一层修建一个小型回民殡仪馆,控制建设规模和外观样式,做到与校场坝民俗小区统一风格,融为一体,以满足广大回民群众的迫切之需。

(四)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培养机制。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库,制定组织部长会议专题研究三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二是强化教育培养。有计划、有目的地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党校培训班、中青班进行学习深造,组织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参观考察等,并依托县委党校每年对全县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次轮训,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大胆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进行重用,增加少数民族担任“两代一委”的人数,优先推荐工作成效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等,加强镇村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城关镇、向阳镇、洞河镇等少数民族大镇至少配备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每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至少安排一名少数民族干部进入两委成员。

(五)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少数民族人口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少数民族、宗教教职人员电子管理系统,做实做细做好常住少数民族、流入流出少数民族人口登记备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及时调处民族矛盾。依托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密切关注民族方面的信访动态,建立统战、民政、信访、公安、国保等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民族领域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宗教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定期对各清真寺开展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活动动态,防止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督促伊斯兰教协会和各清真寺全面落实搬请阿訇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动财务信息公开和定期检查报告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运行体制。

(六)在促进民族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将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来谋划,包装打造一批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市扶少项目等民族专项扶持资金,充分整合县级项目扶持资金,逐年增加一定规模的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建立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资金长效机制,同时积极争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少数民族聚居区产业发展,助推民族经济发展壮大。三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借助脱贫攻坚政策机遇,发挥少数民族传统产业优势,组建少数民族农民发展茶叶、养殖、清真食品专业合作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建设规模化牛羊肉养殖场和加工厂,建立牛羊养殖屠宰、生肉销售、熟食加工一条龙服务,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条。采取多种特殊政策措施,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具有带动辐射作用的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对城镇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扶持力度,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支持发展个体经济、提供技能培训等措施,有效拓宽就业和再就业渠道,增加经济收入,实现农村和城镇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同步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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