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委员会第十二届第六次会议社情民意
第5号
标 题:关于调整外聘培训教师讲课费标准的建议
反 映 人:贾学平(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15991195266
案 由:为开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眼界和视野、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经常需要从县外聘请专家教授来我县培训讲课,需要向所聘请的专家教授支付讲课费。现行的讲课费标准是2018年制定的,标准过低,且未考虑外地专家教授往返紫阳途中的误工费用问题。这就造成难以聘请到高水平的授课人员,举办单位也难以进行财务处理。
建 议:对外聘教师讲课费标准进行调整。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以及无技术职务的省部级及以上人员,每半天讲课费标准为不超过6000元,途中误工费每天不超过2000元;
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以及无技术职务的市厅级人员,每半天讲课费标准为不超过4000元,途中误工费每天不超过1000元;
普通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以及无技术职务的县处级人员,每半天讲课费标准为不超过2000元,途中误工费每天不超过1000元;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以及无技术职务的正科级人员,每半天讲课费标准为不超过1000元,途中误工费每天不超过500元;
副高级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以及无技术职务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每半天讲课费标准为不超过500元,途中误工费每天不超过300元。
从本县内本单位外聘请讲课人员按上述标准执行,但不计发途中误工费。
审查意见:县财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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