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委员会第十二届第六次会议社情民意
第10号
标 题: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选聘与管理的建议
反 映 人:龚德慧(紫阳县富家湾果蔬专业合作社)15991193128
案 由: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面向贫困低收入群体的弱劳动力开发了一些公益性岗位,让贫困弱劳动力就近就业,提高家庭收入,有效巩固推脱贫成果。公益性岗位就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了农村文明程度,营造清洁卫生、环境优雅、文明向上的新农村。
存在的问题:
一、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是面向贫困劳动力。一是易地扶贫、生态移民等搬迁到城镇,农村老、旧、危房全部拆除,已脱贫人口居住在城镇或农村集中安置点,有车的不符合公益岗条件或者不会申请公益岗,没车的一年的薪资要占三分之一以上开支车船费。二是自建和危房改造等安全住房户,部分适龄劳动力在城镇租房照料孩子上学和在城镇零杂工,无论是安置点或本村居住留守的都是老小弱病残人口,不能胜任公益岗位职责。
二、公益性岗位聘用劳动力年龄要求有所局限。一是年龄在十八至六十岁之间,有外出条件的劳动力,大部分都是外出务工,不会选择农业种植兼职公益性岗位,因地域环境,好田好地不多,旱涝不保收,投资投劳大,自然灾害等因素,一户常规种植业年收入不高,外出务工的收入远大于本地农业就业。二是农村六十岁以上的健康劳动力,外出务工年龄限制等原因,依然在家种植养殖业,期待风调雨顺、瘟疫远离,收获微薄的收入补贴家庭消费。
三、部分村干部对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脱贫攻坚前一个公益岗六七公里以上公路清理养护年薪七千左右,随时能够保持干净整洁。现在也同样签订了劳务协议、责任书,但实质性存在公益岗人员无责任心和监督考核不到位。每当上级检查前一天,村干部立即电话通知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清理该责任区,检查中却发现部分村庄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杂物乱堆、路边杂草乱长、排水沟树叶填满、沟边废弃物到处可见的现象。
建 议:
一、农村公益性岗位在聘用人员坚持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不赌博,不参与不文明、不健康的活动,忠于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尊敬服从上级领导,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保证本责任区有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工作勤恳的原则,适当放宽户属性和年龄政策。
二、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及实施细则,对劳动协议签订、岗位目标、工作纪律、考勤、考核严格监督检查,实行不通知不定期检查,对不负责任,只拿钱不干事的人员及时予以更换,使其转变“补钱”思想,增强其责任感和事业心,减少公益岗人数,提高公益岗薪资,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审查意见:县人社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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