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紫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16日政协紫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紫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张宣铭副主席代表政协紫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