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社情民意
第5号
标 题:关于建立城乡流浪犬管理机制的建议
反 映 人:张忠喜(紫阳教师进修学校)13992557278
余建安(麻柳镇中心学校)13992546053
陈 勇(县政协提法委主任)13992506390
徐培顺(县文联副主席)13991532768
案 由:当今社会,家庭养宠物已成为时尚,养宠物狗便是很多人的选择。但我县养狗呈现无序的状态,很多养狗人不负责任,不圈养、遛狗不牵绳,更有甚者先养后弃,造成很多狗流浪街头,走进大街小巷、学校社区,流浪狗比比皆是。夜晚犬声狂吠,长期扰民,更有流浪野狗袭击市民。没当季节交替时节,正是狂犬病高发期,我县历年都有被狂犬咬伤的事件发生,今年流浪狗咬人的案例也达十余起。现在,学生见了流浪狗已经是不敢过路了。流浪狗袭击人造成大量报警,全年因狗袭人而造成的出警,占出警总数的11%左右,给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现实危害。流浪狗更是随地大小便,给环保人员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总之,大量的流浪狗闲走乱逛,严重影响了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更严重地威胁着市民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甚至是生命安全。为消除隐患,社会上不时有人自发打狗,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也在及时处置,却造成了爱狗人士与管理人员的对立,有人在公共场所张贴“善待流浪狗倡议书”,还有人在网上随意抨击,对城市管理造成了困扰和更多的难度。
建 议:
一、城区养犬管理由紫阳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大队行使管理权,农林畜牧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疫苗的供应,对犬只进行防疫、检疫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处置犬只管理中的治安案件,对突发的犬只伤人事件进行紧急处置。乡镇犬只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政府牵头实施管理。
二、由民政局牵头,建立紫阳县流浪狗收容站。城管部门、公安部门及各镇配合行动,将流浪狗捕获移交流浪狗收容站。
三、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确保收容站管理员工资、基本费用及流浪狗生活需求。
四、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狂犬病等犬类疫情进行监测。
五、发动爱心人士捐款,弥补流浪狗收容站经费不足。
审查意见:县住建局主办,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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