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社情民意
第6号
标 题:关于在安置点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建议
反 映 人:余世佳(焕古镇焕古村文书)15319832266
张学龙(焕古镇焕古监委会主任)13709155512
案 由:安置点的建成村民入住后,由于村民分散居住常年养成一些不良习惯一时改变不过来。安置点出现垃圾乱扔,装修废料直接从楼上窗户倒在房后、楼道堆放杂物、过道养鸡、通道种菜、楼上装修把楼下管道堵塞、破坏公共设施、门口乱搭乱建现象等等,导致纠纷不断邻里关系紧张,卫生状况差。又因安置点住户来自各个村的村民,当地村委会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大难度,邻里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环境卫生得不到改善,不利于安居乐业。
建 议:
一、每个安置点增设1名有威望有能力的管理人员。
二、每个安置点配备2-3名卫生保洁员。
三、成立物业管理公司。
审查意见:县自然资源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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