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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号社情民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69    更新时间:2019/7/29

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社情民意

8

 

    题:关于加强社区工厂员工劳动保障工作的建议

反 映 人:张紫文(县政协常委、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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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锐(毛坝镇党委副书记)13409153888

    由:近年来,我县抢抓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腾笼换鸟”有利时机,大力引进毛绒玩具文化创意产业,兴办毛绒玩具为主的新社区工厂23家,吸纳就业超过5000余人,实现了移民搬迁群众,特别是无法离乡、无业可就的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的现实需求,是实现我县脱贫摘帽的重要举措。综合来看,我县新社区工厂主要以毛绒玩具及服装生产加工为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危害因素将会损害社区工厂员工身体健康,政府、企业如不加以重视,采取必要措施,将会增加社区工厂员患病的风险。目前主要问题有:一是相关政策未完善。我县关于新社区工厂的相关政策侧重于外地企业如何“引进来”,而忽视本地就业者健康合法权益如果保障,即实行免费提供厂房、发放创业补贴等激励机制,催生社区工厂落地,但对引入企业规范用工环境、维护员工健康权益方面的要求少、标准低。二是保障设施不完善。少数社区工厂未配备通风、排毒、降噪等设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职业有害因素,未发放或定期更新个人劳动防护用工品,避免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内。

    议:

一是增加必要的防护设施。制定相应的政策标准,要求企业从工艺上改革、消除或控制生产工中的危害因素,改善工作环境和设施,加强车间通风排毒排尘、消音降噪,强制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防护规章制度。建立上岗前体检和在岗定期体检制度,加强员工入职培训,健康教育工作,合理安排员工生产期间休息时间,增强机体抵抗能力。

三是加强部门监管力度。环境卫生部门定期社区工厂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环境要求的社区工厂要及时停业整改,社区工厂办督查企业落实职务防护措施,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审查意见:县人社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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