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社情民意
第21号
标 题:关于将紫阳文体活动中心一楼停车场划拨紫阳
中学使用的建议
反 映 人:张家翥(县政协常委、紫阳中学副校长)13289152888
案 由:紫阳县文体活动中心建于2015年,一楼为停车场,二楼和三楼为室内篮球馆、报告厅及其他功能部室,楼顶为田径场。中心的建成极大的改善了紫阳中学的办学条件。但随着紫阳中学的发展,校园面积严重制约学校进一步发展,且停车场的运营,出现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已不适宜作为停车场运营,提案建议将停车场收归紫阳中学使用。一是紫阳中学面积狭小,5000余名学生占地仅33000平米,教室、宿舍、食堂、体育场地都严重不足,目前也成为陕西省唯一一所规模最大面积最小的县城高中,与我县的高中教育发展极不适应。二是此停车场位置与上级文件要求“学校50米范围内无停车场”的规定冲突,将直接影响到2019年我县“双高双普”的验收。三是校门口停车场入口出入车辆存在威胁学生上下学安全隐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法部门在检查中多次提出,要求我校予以整改,学生家长和学生也多次向学校反映。2018年9月26日紫阳县公安局对紫阳中学进行安全检查,下达紫公(城)限【2018】第0012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再次指出:“校门口停车场入口出入车辆存在威胁学生上下学安全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四是作为停车场,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加之消防通道被挤占,对文体中心师生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建 议:
将一楼停车场收回改造成学生食堂和澡堂等生活用房和体育场地,一是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弥补校园面积不足,满足学生生活需求。
审查意见: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主办,县住建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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