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19号
标 题:关于加强紫阳县城规划与建设的提案
提 案 者:沈忠琳(紫阳县建筑设计院)13991532980
案 由:近几年来,我县城市建设进入发展新时期,城市规模快速扩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16年5月,我县启动了县城河堤路西段拆迁,修建河堤路滨江生态广场(一期);2018年3月,启动了河堤路西段内侧汇福苑至缆车道段的房屋拆迁工作;老城区特色旅游文化街区改造修建性详规已完成,该规划将指导老城区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打造河街十九巷、一百零八铺、十大群城空间格局。2018年启动了紫阳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县城增绿添彩项目。高速路出口投资约800万元,高标准规划,精细化管理,有效改善了紫阳对外形象。虽然,我县在城市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我县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
一、存在问题
(一)规划滞后。我县总规自2011年开始修编,2015年12月开始批准实施。但在规划编制期间城市建设未停止,边修边建,导致建成后与总规不符,总规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多种原因,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配套规划编制进展缓慢,规划对建设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城市功能分区不明确,缺乏行政、文化和商业中心,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预留的公共活动场地,文化活动空间及绿地明显不足。
(二)老城区发展缓慢。我县老城区范围广,县城环城路以北、县公路段至环城路之间、县工商局后侧、老公安局、紫阳城小后侧、铁路家属院、老盐库片区均为棚户区。这些片区房屋分布凌乱,结构简陋,采光通风、抗震、防火性能差,无车行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居住环境较差。而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自2015年开始启动,计划2020年结束。棚改工作即将结束,剩余的棚改任务仍然艰巨。
(三)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由于县城人口的增加,县城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规模已明显不足,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不达标,公共活动场地严重不足。
(四)建筑色彩单调,建筑立面单一。我县建筑色彩多为白色、瓦灰色,色彩单调且杂乱无章。部分屋顶采用板石坡屋面,设计时并未充分考虑实际的建筑体量,未在细节上做处理,建筑立面效果不尽人意。建筑未能和文化传统、自然环境有机结合。
建 议:
一、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修编。及时开展城市详规的编制工作,逐步构建和完善具有紫阳特色的城市发展框架和体系。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规划要站得高,看得远,重点把未来的县城骨架建好。修编工作完成后,应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健全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的现象;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遏制随意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现象。完善规划监督体系,组建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
二、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县城三面环山一面临水,基础设施不完善,短期内扩大县城骨架困难较多,要根据城市建设与发展实际,把老城区改造作为突出重点,抢抓发展机遇,用好用活国家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科学编制区块规划,精心包装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民营房地产企业共同开发建设,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三、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规划的新区,充分发挥规划的约束作用,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为公共服务设施预留空间。在老城区内,合理整合各种资源和项目资金,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在县城中心位置,规划修建县城文化艺术中心,将城展馆、图书馆、老年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协会组织、社团组织等集于一体。加快紫阳小学改扩建、第二幼儿园选址建设。按照县城的发展规模,提前规划初中、高中的用地范围。
四、完善城市整体风貌规划设计。对不同地段,不同建筑功能,提出具体的建筑色彩、建筑立面、建筑屋面规划设计。对县城路灯、公交站台、广告牌、商业门牌等统一规划设计,体现当地的文化元素。根据县城地形地貌,规划设计特色树种。在城区护坡,挡墙及房屋墙壁种植月季、蔷薇、紫薇等爬墙花卉,把县城建成花的海洋。
审查意见:县住建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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