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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10    更新时间:2019/7/28

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48

 

    题: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提案

提 案 者:方先念(县督查考评办副主任)13509153868

    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但当前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大多是“空壳”,在如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缺乏思路和措施,这无疑是当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施中的“瓶颈”和难点。

   议:

一、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集体资产资源,特别是农村“五保户”“死亡绝户”等类似人员的宅基地、承包地、荒山柴扒等,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收归集体统一经营管理,防止农村少数人以照看“五保户”为名,将其资源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而待“五保户”年老体弱或多病干不了农活的时候,又将“五保户”的困难留给当地政府解决,这样既不利于当地民风的教化也不利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鼓励在有条件的村成立劳务工程队,合理合法的承包当地的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工程,将工程建设收入纳入集体经济管理,逐步增加壮大集体经济收入,要逐步扭转“工程让老板承包,当地群众干活”这种“富了老板、没富相亲、苦了组织”的现状。

审查意见:县农业农村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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