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广场舞的兴起带动了一批批老年爱好者,他们通过参与广场舞的运动,强身健体,本是件好事。然而由于人数和项目众多,使得供全县人民共同休闲游乐的广场成了广场舞爱好者的天地,他们在健身时,没有考虑到对周围住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吵闹、低俗的音乐对需要安静者不啻为一种重大折磨。而广场是全民娱乐的公共场所,不是专门为某一特定群体修建的个人场所,这种排他性的独霸公共资源行为已在群众中引起较大不满,且部分地方还出现过广场舞群众与其他群众的冲突。为了规范管理广场休闲娱乐活动,建议制定广场活动规范。理由如下:
一、紫阳县城的西关广场和紫阳港广场是全民公共娱乐场所,广场舞爱好者进行锻炼时,几乎占有了广场大部分空间,且不顾及他人利益,音乐噪音严重侵害到周围居民的休息和生活,音乐已不是一种享受。制定相关规范,要求广场舞爱好者健身时不能影响到他人的生产生活和休息。
二、体育场建修完成后对其进行了规范管理,让本来在体育场跳广场舞的爱好者全部涌入到广场,造成了广场人员拥挤,时常发生人员碰撞事件,制定相关规范,可以分流广场舞爱好者,避免了人员碰撞可能会发生的大面积踩踏事件。
三、由于西关广场人数众多,一部分家长将小孩领到紫阳港广场玩耍,但因广场舞爱好者圈地为己,不让小孩游玩,更有广场舞爱好者对玩耍的小孩吼、骂,家长见此就会和广场舞爱好者发生争执,长期如此,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制定相关规范后,广场舞爱好者就不能圈地为己,让全民都能在广场娱乐享受。
建 议:请相关单位制定紫阳县公共场所民间群体性娱乐活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