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有紫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等3家县级公立医院,以上3个机构人员编制数均为1998年核定,例如县人民医院核定编制140人,现有人员410人;县中医院核定编制40人,现有人员134人。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医改的不断深入,公立医院的任务,财政保障渠道、医学模式等已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编制管理远远不能适应新时代现代医院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的需要。主要体现在,现有编制管理模式不利于县级公立医院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受编制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医院存在“需要的人才引不进”,“引进的人才用不上”以及“职务能上难下”等情况,医院只能大量使用临聘人员。随着新医改的纵深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职能不断扩展,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受编制总量控制限制,医院编制未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以现有事业在编人员为统计口径,人均床之间的矛盾突出,因编制配置的不足,同工不同酬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人才的引进,也间接阻碍了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
建 议:为破解当前有限事业编制资源对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束缚,建立起管理科学、运转高效、有利于吸引和稳定医疗卫生队伍的人员编制管理方式,建议创新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对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执行基本编制和备案制管理,为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激发县级公立医院生机与活力。
一、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合理核定编制标准的规定设置,即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0张病床、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明确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床位和人员编制比例。即核定县人民医院核定床位350张,人员编制总量525人;县中医院核定床位200张,人员编制总量300人;县妇幼保健院核定床位100张,人员编制总量150人。
二、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实行额度管理。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额度,是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的床位数,按照床位与人员配备标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所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控制数额,控制数额包括原核定的编制数额(基本编制)。核定控制数额大于原核定的编制数额的部分,为补充员额。补充员额的使用实行备案制管理,原核定的编制使用实行审批制。县级公立医院在所核定的人员额度范围内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在已核定的人员额度控制数内,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年11月提出下一年度需使用的人员额度方案。使用原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基本编制)空额时,原则上按“退一进一”进行补充。使用补充员额时,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报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后,机构编制部门执行备案制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5%。核定的领导职数不得突破管理岗位的设置。
三、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额度的核定数额,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立医院工作任务变化情况,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
四、县级公立医院原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聘用管理、考核奖惩、退休等人事管理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县级公立医院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年度进人计划,公开招聘、自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人员(补充员额),在职称评定、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进修培训、学术地位、薪酬、退休等方面与本单位基本编制内人员享受同等对待。备案制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五险一金和职业年金”单位缴纳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