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内搜索:
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及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206    更新时间:2019/7/24

提案时间

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 案 人

康宗强

   

 

提案类型

 

提案类别

 

提案标题

关于发展紫阳县光伏扶贫项目的提案

提案案由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贫困退出标准,我县共有的133个贫困村,2997792317人没有脱贫。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产业发展薄弱、收入途径单一、脱贫周期较长、脱贫难度较大。目前,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不到3年时间,每年要减贫近3万人,任务十分艰巨。

一、光伏产业扶贫建设必要性。 为快速实现脱贫户达到退出标准,保证稳定持续增收目的,建议在全县范围内发展光伏产业,实施精准扶贫,家家户户安装太阳能设备,通过销售电能,就能真正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地制宜、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经济收入,对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二、光伏发电产业的可行性。光伏发电使用阳光再生能源,具有安全、环保、安装简便、稳定可靠、一次投资终身受益等诸多优点。当然也存在占地面积大、转换效率低、间接性工作等缺点。根据紫阳县近30年来气候特征及变化分析,1986-2015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491.5H,可见日照时数平均最高为8月,日照时数为177.2H,平均最低为2月为78.7H。按照国家能源局及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光伏项目计划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91号)文件要求,紫阳县日照时数、风速、太阳辐射总量基本满足光伏建设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光伏发电作为国家重点扶持产业,虽然上级部门出台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目标、原则、任务及配套措施。但据了解,截止目前,紫阳县未对光伏发电产业制定相关政策、确定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实施步骤等事宜。

建 议:

一、建议尽快成立紫阳县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根据紫阳县实际情况,编制光伏产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实施范围及对象、经营及管理模式、建设标准、资金筹措等问题。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抓住国家光伏扶贫政策机遇,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努力争取项目与资金支持,加大对我县光伏产业扶贫力度。

三、将蒿坪镇黄金村、汉城镇农安村作为光伏产业试点项目,以点带面,摸索出一条适合紫阳发展的光伏扶贫道路。

四、分散式光伏发电建议由贫困户申请、镇政府申报、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建设单位落实、镇村宣传、配合。

 

承办单位

县发改局

协办单位

 

提案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我县属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致贫原因多,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较为薄弱,群众收入来源主要是外出务工,增收渠道不宽。因此,大力拓展扶贫渠道,推进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作用和意义重大。

光伏产业在我县具备基本条件,也存在较多制约因素。政策层面上,国家对光伏产业发展实行宏观总量控制,支持光伏产业有序发展,对贫困地区光伏产业政策倾斜支持,是我县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优势。建设环境上,县域集中规模化光伏电站在选址用地上比较困难,可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光伏电站。资金筹措上,建设光伏电站前期需投入较大资金。因此,量力而行搞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受益对象都需要统筹考虑。

在推进光伏扶贫工作中,县扶贫局作为光伏产业扶贫责任主体,按照国家下达紫阳县的政府投资建设村级光伏电站20兆瓦指标,会同发改局编制了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将蒿坪镇黄金村、汉王镇农安村作为光伏扶贫试点工程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201727个贫困村2144户装机容量12141千瓦、201844个贫困村3302户装机容量18159千瓦的县域光伏扶贫实施计划暂未获批,县级自筹资金十分困难,试点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群众不支持、集中式光伏发电无合规建设用地,这些困难叠加致使光伏扶贫工程推进较慢。

为了稳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确保项目建设合规、群众受益有保障,我们将积极协助县扶贫局加大向上沟通汇报,力争项目早落地。

 

委员意见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紫阳县委员会
技术支持: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备案编号:陕ICP备05010534号
EMAIL:283956432@163.com  地址:紫阳县紫府路紫阳县委大院  邮编:725000  电话:0915—4412008
最佳分辨率1027×768 IE6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