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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及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218    更新时间:2019/7/24

提案时间

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 案 人

方先念

   

 

提案类型

 

提案类别

 

提案标题

关于规范全县借调工作人员的提案

提案案由

近年来,从镇政府、学校、卫生院借调工作人员到县级部门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57个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中,有34个单位从基层借调工作人员,借调各类基层工作人员361人(其中:教师、医务人员等151人),个别单位的借调人员达到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3倍。17个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共借出169人,最多的镇借出23人、借出人员最高比例的镇达到本镇编制总数的24%。在34个借入人员的单位中,还有18个单位有借出人员的情况。

不规范的用人现象,给工作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一、被县级部门借入的干部大多是单位的骨干,有的甚至是领导班子成员,削弱了原单位领导和干部的力量,增加了原单位工作负担,降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全县整体工作的协调推进;二、弱化了基层职能,特别是镇党委政府的职能,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不高。少数镇政府由于干部抽调多,再除去年老体衰的老同志和因事因病请假的干部,能独当一面开展工作的干部屈指可数,导致本应正常发挥的政府职能不能很好的发挥;少数学校为满足教学需求,不得不聘请临时人员代课,导致学生、家长意见较多;三、滋长了人浮于事、为政不为等不良现象,极少数单位对本单位现有干部资源不充分管理和利用,凭行业优势借调干部,为极少数懒政庸政之人创造了条件,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健康导向。

  议:

一、加大编制管控。编制部门应组织权威机构和权威人士对有关单位的职能履行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评议,对于长期不能履行应尽职能的,可以整合职能,在全县范围内灵活使用编制。

二、切实简政放权。要认真执行《国家机构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使基层单位权责对等,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不断健全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健全干部管理机制,规范用人制度,使编制内的每名干部各尽其职、各尽其能。

承办单位

县人社局

协办单位

县编委办、县委组织部

提案回复

首先,感谢方委员对人事工作的关注,针对委员提出的借调现象,我们也做了深入调研。从借调原因上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因素:

1、业务工作需要。一是我县总体编制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我县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全省深度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多,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县级部门受到编制限制又无法足额补充人员,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只能在乡镇借调人员。如县扶贫局为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立了金融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平均7名工作人员,而县扶贫局在编人员仅31人,不得不从各部门及乡镇抽调业务人员。二是部分乡镇年轻干部工作扎实,业务能力较强,县级部门因为业务工作需要,为完成阶段性工作,经常通过以学代训的方式抽调到部门工作,由于没有时间限制,便从抽调学习成为了长期借调。

2、县级部门干部老龄化严重。我县县级部门干部老龄化严重,年龄结构不合理。从统计分析来看,我县县级部门40岁以下仅576人,占37%(除教育、卫生系统),当前的人员结构,与目前的工作节奏不相适应,加之退居二线领导大多没有上班,却占用单位编制,造成了单位无人干活的窘境,只能在乡镇借调人员。如县移民局在编人员13人,其中50岁以上10人,40岁以上3人,干部老龄化十分严重,又无空缺编制,面对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不得不借调人员。

3、乡镇干部晋升发展空间狭窄。乡镇干部参加遴选、选拔等机会少,乡镇工作量多、责任大、人员不足、待遇不高、职务职级晋升慢,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压力大,部分干部工作时间长了,日益削减干事创业的激情,因家庭困难或者为改变自己的工作环境,通过借调的方式到县级部门工作。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职责我们在解决“借调”问题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向县编委提出了规范人事调配的建议。去年,我局向县编委会议提交“关于研究讨论人事调配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借调遗留问题的建议并得到了县编委会的肯定。随后下发的编委会议纪要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行为,分门别类地理清借调人员的性质和渠道,积极稳妥有序解决借调人员的遗留问题。严格规范和控制借调人员,严禁部门从乡镇擅自借调人员,各部门、各有关乡镇有空编且确需相关专业人员补充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空编数的60%比例直接进行遴选,并报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重点领域工作确需配置增强人员力量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按照上挂锻炼、交流学习方式,由组织、人社部门履行规范手续予以统一组织”。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从“借调人员中公开遴选人员”工作。今年3月底,组织开展了“借调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报县政府审批后,共解决县民政局等9个单位共14名同志的调配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工作。配合县审计局、县工会、县教体局等单位组织公开遴选,通过遴选方式,原借调在紫阳中学初中部的两名老师及借调在司法局、扶贫局的两名同志考入相关单位。

四是通过人事调配理顺关系。去年下半年,为县教育系统理顺了45名镇中小学原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进一步缩减了借调人员规模。

    五是向不规范的借调行为说“不”。今年先后有市级某部门及汉滨区向我县借调基层工作人员,做为人事管理部门,我们坚决维护人事调配工作的严肃性,拒绝办理。

    当然,处理“借调”的问题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刀切,需要从领导重视、制度约束、各方配合、上下合力才能从源头解决借调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期缓解借调问题。

1、严把审核关,明确借调时限。凡是部门因阶段性工作需借调干部,并开具借调函的,我局将严格要求其按照“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经人社部门审核、报县政府主管人事工作领导审批、由人社部门发文借调、报县纪委监委备案”的程序办理,并在借调函上明确借调时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部门私自借调人员一经发现,从发现之日起停发本人工资。

2、继续做好借调人员遴选工作。目前,第二批次遴选工作也已组织开展了两个单位,有望解决10人左右。

3、做好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近期,由县编委办牵头制定了“社会化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性的通知文件,文件下发后,各用人单位人员紧缺的,可以通过外聘人员的方式解决人员紧缺的问题。

当然,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借调问题不会根除,它会是人事管理过程中绕不开、跳不过的“坎”,在清理、理顺的过程还在延续,只是会向着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委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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