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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及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38    更新时间:2019/7/24

提案时间

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提 案 人

张朝琴

   

 

提案类型

 

提案类别

 

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我县人才引进工作的提案

提案案由

实施人才战略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推进各级地方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人才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但是,通过调研发现,我县当前人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着我县经济社会的更快更好发展。

一、我县人才现状:近年来,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人才强县战略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人才工作环境得到优化,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截止2017年底,全县共有在编在岗人员5815名,其中研究生学历71人,占总数的1.2%,大学本科3007人,占总数的51.7%,大专2112人,占总数的36.3%,高中及以下625人,占总数的10.8%;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451人(教育事业单位2416人,卫生事业单位526人,农林牧水事业单位367人),其中高级职称260人,占总数的7.4%,中级职称1235人,占总数的35.8%,初级1956人,占总数的56.8%;共有技能人才431人,其中技师15人、高级工194人、中级工86人、初级工133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从我县人才队伍的总体情况看,虽然专业技术人员有3451人,但专业分布以农林、师范类为主,紧缺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茶叶技术、环境监测等专业的人才比较少。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教育和卫生系统占85.3%,农林牧水占10.6%。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中种养技术型人才(即“土专家”、“田秀才”)较多,创业、营销、管理型人才偏少。高层次人才偏少,全县研究生学历71人,占总数的1.2%,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紧缺。人才老龄化严重,50岁以上的干部共有1160名,约占总人数的20%。二是人才引进难,流失现象严重。一方面,信息不对称。负责引进人才工作部门对人才需求信息的发布不全面、不及时、范围小、信息不畅通,不能有效吸引人才。另一方面,用人单位社会环境差,难以吸引人才长期工作。一些人才在晋升、加薪上受阻挠因素多,一有机会就跳槽走人。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我县通过招录等渠道共引进人才101人(教育卫生除外),而近三年,干部辞职、调离紫阳的将近200余人,退休的将近300余人,人才队伍陷入青黄不接的困境。三是人才欠缺和人才浪费、人才闲置与学非所用的现象并存。存在这个问题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我县经济不发达,产业化规模、城市化水平不高,人才作用发挥空间相对较小,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是一种必然。另一方面人才工作中观念保守,机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各尽其能,各尽其才。人才引进机制不够灵活特别是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短缺,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不健全,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依然制约着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议:

一、出台人才引进政策,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一是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出台人才优惠政策,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保健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人才工作的经费投入,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和政府人才特殊津贴,用于各类人才和人才项目的补贴。二是各有关部门共同协商人才资源整合措施,逐步在全县实现人才培训统一安排,培训经费集中使用,培训师资统一调度的格局,使各类人才投入发挥最大效益。

二、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以激发人才工作积极性,鼓励人才干事创业为基础,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一是专业技术人才评定申报职称一律不受指标限制,凡是通过个人努力、专家评审、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职称的,及时给予聘用兑现职称工资。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人才考核机制,使其享有相应的待遇。三是对长期工作在一线,具有较强领导能力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人才,要打破身份、年龄等限制,优先考核评价,提拔使用。四是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重点院校、重点岗位、重点单位挂职深造、脱产学习,享受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使外出学习人才真正学技能、学本事,担当行业学科带头人,在全社会营造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广开门路吸引人才。一是以项目为载体招才引智。以我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商业项目、社会发展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等各类项目为平台,面向省内外,吸引相关人才和智力,为项目建设服务。二是以产业为支撑集聚人才。结合我县着力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旅游业等,制定优惠政策并投入必要启动资金,确定项目,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开展合作交流,引进专门人才,形成研发团队,发挥整体效应。三是以需求为导向借脑引才。凡部门、单位急需的中高层次人才、具有真才实学、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接收,不受编制限制。建立健全人才柔性引进和区域合作机制,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顾问、人才租赁等形式引进智力,邀请省内以教育、医学、农业、旅游、法律等著名专家参与培训讲座、咨询服务、项目论证、规划设计,形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的智囊团,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和本县同类人员同等的基础上进行浮动,开阔我县发展的视野,增长才干。

承办单位

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

县人社局

提案回复

人才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地方经济振兴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领导重视、各方配合,在事业引领、待遇提升、人文关怀和政策配套方面共同发力。结合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意见,现将今年以来我县人才工作的主要情况予以反馈。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保持人才总量硬增长。

今年以来,我县在人才引进方面力度很大。全年引进人才330余名。一是招录公务员66名。其中行政机关49名,党群机关17名。二是全省事业单位统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三是招聘硕士研究生16名,免费师范生2名,特岗教师93名。四是为卫生系统引进人才64名。其中县以下医学类本科生30名,镇级医学类专科生30名,特岗医生1名,定单培养医学类本科生3名。五是从外县引进专业人才10名。通过多渠道引进人才,除去调动、辞职、解聘等原因流失的人才数量,确保全县人才总量呈递增趋势。

二、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保持人才素质稳提升。

一是抓好网络培训。做好“公务员网络培训”“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培训”“领导干部在线教育培训”“学法用法培训”等线上培训工作。二是依托苏陕交流项目资源做好人才培训。今年已外派干部到江苏参加培训20余人次。三是办好专题培训。借助“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干部讲堂”“专业技术人员”等传统培训平台培训7000多人次。四是强化乡土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训技能人才6442人,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4人。

三、提升人才管理效能,打通人员流动瓶颈。

一是制定了县级医疗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办法,为保证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二是由县编委办牵头制定了“社会化见习服务管理办法”,为聘用人才提供政策依据。三是积极开展了从县外引进紫阳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四是出台了“建立健全吃空饷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人才队伍建设。

四、制定人才工作纲领性文件,为人才工作保驾护航。

今年,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待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将予以实施。意见中,对你所关心的其它问题也做出了具体回应和建议吸纳。

(一)关于“出台人才引进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的建议

一是已拟定具体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中第17条,创新了人才引进制度,按照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建立人才、项目、智力相结合的“柔性引才”机制,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入股、技术承包、人才租赁以及联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方式实现柔性引才。对人才的柔性引进,尤其是特殊人才的引进,可实行一事一议的灵活政策。柔性引进人才的待遇,由人才主体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通过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当年在紫累计工作90天以上,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报110万元柔性引才津贴。建立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融才”机制。推进招商与引才引智的融合,加强与国家重点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系,利用硒产业研究院,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带项目、带成果来我县开发新产品,所带高新技术、高科技项目、高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财政贡献大的,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补贴。不断健全科技特派员及法人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注重引导各类科技人才进企业、到基层开展技术帮扶和科技创业。二是已加大财政投入。我县2013年已设立人才专项资金,2013年以来,县级财政拨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742.70万元,主要用于特岗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彰、“三区”科技人才、医生定向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面试、振兴计划、各类人才培训、交流学习等。另外,20167月,我县被商务部、财政局确定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央拨付财政资金用于电商站点建设、人才培训专项资金21.01万元。

(二)关于“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的建议

一是已拟定事业单位选拔领导干部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中第19条,优化了人才选拔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和《脱贫攻坚一线选人用人办法》,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注重从行业内部选拔专业性领导干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制度和事业单位选拔领导干部选拔办法。每年在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单列一定数额岗位,定向招聘在镇、社区()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上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每年开发50个以上镇、社区()基层社会服务及脱贫攻坚公益专岗,按照不低于本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水平,吸纳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及复退军人就业。二是出台人才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中第22条,实施人才奖励政策。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县管优秀专家”评选工作,选拔30名县管优秀专家,并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青年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并给予每人1000元至2000元一次性奖励资金;设立“创新创业人才奖”,每两年评选20名左右,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设立“名医名师奖”,每两年评选20名左右,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国民教育博士学位、并继续在本县工作的给予2万元奖励,第一年工作期满发放20%、第二年工作期满发放30%、第三年工作期满发放50%。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家举办的各类技能大赛,每两年开展“紫阳工匠”评选,对在“紫阳工匠”评选活动中获得前10名的,分别给予1000-5000元物质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

(三)关于“广开门路吸引人才”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中第15条,开辟了人才引进通道,继续加大公职人员公开招录工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每年扎实做好行政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申报核实工作。对于师范类、医学类、农林、牧、水、工业类等专业和其他紧缺、急需专业、特殊工种等高层次人才,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每年可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分批进行选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来紫阳就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每年组织到国家普通高校进行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对应聘来紫就业人员,按博士15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给予综合补助奖励,第一年工作期满发放20%、第二年工作期满发放30%、第三年工作期满发放50%

虽然今年以来的人才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比如人才流失的问题。因调动、辞职、解聘、退休等原因年均流失300人左右。同时,限于汉滨、汉阴、旬阳、石泉等周边经济发达县及我县地源劣势,人才引进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有的意见建议不属县级层面权限能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在具体工作中积极落实。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祝福您事事顺心、幸福安康。

委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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