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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含义。
提案中所称“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根据提案文本含义实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
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和受理。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您所提出的“紫阳大蒜”、“紫仁核桃”、“陕南白山羊”、“汉王白菜”可以由紫阳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群团(社团)组织或者企业提出保护申请,其中“紫仁核桃”、“陕南白山羊”可能涉及多个县区或者多个市的行政辖区,其产地范围建议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并协助申报单位做好前期工作。
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建议。
您提出的拟申报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基本属于农林畜牧副产品,建议承办单位为紫阳县农林科技局,主要负责产品的挖掘、培育、种植(养殖)技术攻关、技术推广和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园区建设。紫阳县市场监管局将在种植(养殖)技术标准化、种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给予大力协助,并着力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材料形成、受理、送省级部门初审等工作。
四、拟申请保护的农林畜牧产品的特征和种植(养殖)规模。
根据其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成功的经验,拟申请保护的农林畜牧产品应该是具有明显异于其他同类产品特征,并且有较大种植(养殖)规模的产品;在特色农产品挖掘、选择上就要注意拟申请保护农产品应该有突出的自然关联性,在种植养殖方面要有一定的规模和技术特征,突出其人文关联性。
“紫阳金钱橘”是具有较明显自然关联性的农产品,近些年其品种略有退化,而且种植规模一直未能形成较强的区域影响力。如果能够解决好“紫阳金钱橘”良种培育、品种改良,种植规模有显著的提升,是有可能成为紫阳县第三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
五、正如您提案中叙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及对精准扶贫的助力作用是巨大的。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您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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