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文广旅游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复函
县政协学文委: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保护民间古建筑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2008年—2009年在开展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我县共登记古建筑172出,为我县以后对文物保护及资料查阅提供了便利。
二、普查结束后,对我县登记的有价值的文物进行筛选,将2处重要文物点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0余处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对2处省保单位由省文物局委托西北大学遗产研究院现场勘查,并制定详细的保护管理规划,该规划已通过省局验收通过。对2处省保单位争取资金进行保护维修。对我县的510处文物点聘请了86名文保员进行看护,防止文物遭到人为破坏。
三、和县住建局协调,将紫阳县古村落、古建筑保护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中。同时县住建局也在积极申报古村落保护名录,积极争取资金,对古村落进行保护维修。
四、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我县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力度,多渠道争取保护维修资金,做好古建筑保护规划及保护范围,将老祖先留给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为我县文物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为我县旅游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你对紫阳文化事业的关注与厚爱,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紫阳文化事业的发展,谢谢!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文广旅游局
联系电话:0915─4426580
紫阳县文广旅游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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