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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192    更新时间:2017/11/23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二会议

10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秦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学校硬件建设的建议”已批转我局,现函复如下。

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要通过国家验收,对照验收标准,正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国家验收时,达到《陕西省基本办学标准》。一是我县共安排86所(计划下达85所,增加紫阳小学1所)学校项目建设,分36个标段打捆招标。其中薄弱学校改造项目72所,国开行校安工程14所,计划投资183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5000万元,征地费1776万元,项目前期费用1524万元)。新建校舍39992m2,维修改造校舍136441m2,场地建设102422m2。目前正在实施。二是计划采购课桌凳15702单人套、钢架床1894张,仪器柜2915台,图书532386册,教师计算机1253台,学生计算机,部室多媒体设备373套,教学仪器设备952套,厨房设备36套,安防设备46套,预算总投资7200万元。现除开小机房外其他设备已招标完毕。

修建教师周转宿舍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帮助教师解决住宿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心,不是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和“双高双普”的必备条件。该项目将在以后年度逐步安排解决。关于在校内建设一批教师周转宿舍,上级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教职工宿舍不得建在校园内。

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电话:0915-4421319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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