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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262    更新时间:2017/11/23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复函

 

王军等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集镇水源地保护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我县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函复如下:

饮用水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饮用水源地的各类污染事件也日益增多。因此,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完善水源保护的相关制度,做好饮水安全工作势在必行。

针对你们提出的情况,由于过去我县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没有划定,相关部门对农村建房没有很好的规划选址,部分农户住房位于水源地保护区内,导致我县部分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确实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的情况。

一、   我县集镇水源地保护治理开展情况

(一)制定水源地保护制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5年紫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紫阳县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实施办法》(紫政发200513号),并于2014年印发了《紫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紫政办发201486号)。

(二)开展现状调查,划定水源保护区。目前,我县在集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区域的饮用水水源地特点,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16个镇33个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划定,编制了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报告。

(三)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建设水源地保护设施。2015年以来,我县不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特别是加强了集镇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包括在水源地保护区安装护栏、隔离网等隔离防护设施;设立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保护区标志。目前,已完成了蒿坪镇、焕古镇、向阳镇、高桥镇、双安镇、汉王镇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治工程。

二、  今后的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完善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加大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查,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断完善水源地隔离防护、保护区标志等保护设施的建设。

(二)加强污染综合防治,综合治理水源地环境。进一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的治理,在农村人口聚集度较高、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区,开展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治理,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三)完善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建立水源保护区突发污染事件预警和应急体系。加强部门及当地政府之间的相互衔接,科学规划农村各项建设的选址。开展水源地执法检查,定期检查水源环境,检测饮用水水质状况不断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感谢各委员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对我县环保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紫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15-4426625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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