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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5号提案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087    更新时间:2017/11/23

中共紫阳县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5号提案的复函

 

杨大来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干部关爱和成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村级干部关爱制度的情况

1.关于建立村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的问题。2015,陕西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意见》,明确规定,“村干部补贴标准要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每三年调整一次”。紫阳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15年下发了文件,对村干部待遇进行了调整,村干部待遇普遍大幅度增长,拟在今年内再次调整提高村干部补贴意见,包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规定等。同时,为充分体现“劳酬对等”原则,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正在制定村“两委”班子薪酬与脱贫攻坚绩效挂钩实施细则,切实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发村干部干事热情。

2.关于建立村干部学习制度的问题。出台《紫阳县村(社区)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妇联、团县委分别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村妇代会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的集中教育培训,村主要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上举办的集中培训,每次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各镇党委负责村干部的经常性培训,每年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举办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县委组织部每年印发《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将村干部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题班次,突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整合县党校、县扶贫、农林科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师资力量,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重点调训、巡回宣讲等形式,统筹开展教育培训,今年已组织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纪检业务、党建促脱贫攻坚、电脑知识、产业技能等各类培训6期,村“三委”主职干部全覆盖,有效提升了村干部履职能力和适应新形势的能力。

3.关于建立干部健康档案的问题。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安政办发〔201183号文件要求,“新农合基金不得用于健康体检工作。”因此村干部体检不能从合疗基金中支出。下一步,县委组织部拟出台村干部健康体检意见,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4.关于建立养老保障机制的问题。市委组织部上半年以就村干部养老问题进行了调研,并以《关于为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建议》《关于全面推行村(社区)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建议》形式征求了基层意见,拟在全市统一建立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参加城镇养老保险长效机制,让村干部干事有尊严、退职有保障。

    二、关于建立村干部的成长制度相关情况

今年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在全县实施了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储备“青苗工程”,各村建立了后备干部培养档案,将返乡大学生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关于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吸引他们回到本村任职和创业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将结合我县实际,一是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参加全省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招录推荐工作;二是提请县委县政府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效机制;三是提请县委县政府落实村干部人身意外保险和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力所能及地增加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促使更多返乡大学生到村任职和发展。

联系单位: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9154411885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

201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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