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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3号提案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686    更新时间:2017/11/23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3

提案的复函

 

孙大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紫阳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急救体系建设是政府应急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健康,建立反应快捷、保障有力、功能完善的院前急救体系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以及紫阳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规划,我县将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反应快捷、指挥统一、处置高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院前急救医疗工作体系和急救医疗网络。主要做法:

是逐步完善紫阳县“120”急救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资,按照“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标准,以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单独设置建立紫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按照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国家规定,救护车辆按每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等要求,按我县35万人口计算(不包括服务人口),我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配备7辆救护车。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配置抢救型或负压救护车1辆,装备先进的除颤仪等相关急救设备和安装GPS或北斗导航定位设备后,便于提高急救速度,又便于指挥就近救助。

    二是加强“120”急救(指挥)中心和急救站基础设施建设。对各中心集镇卫生院的房屋进行改扩建,在高滩镇、毛坝镇、高桥镇、红椿镇、蒿坪镇、洄水镇中心卫生院等设置规范的急救站,加挂“紫阳县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站”牌子,购置救护车17辆,保证每个镇卫生院均有一辆急救车辆,并为县、镇医疗机构配齐急救设备(呼吸机、洗胃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等)。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镇急救站按照划区急救、合理分流、上下畅通的原则,分别承担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派的医疗救援任务。

三是加强急诊抢救理论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定时定期选派急救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急救中心进修学习和培训。设计多种演练预案,开展经常性院前急救演练,提高处理突发应急的能力。同时急救(指挥)中心急诊医护人员轮流到镇急救站进行技术援助,通过传、帮、带、教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镇急救站急救人员的急诊技能水平。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0915-4428663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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