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复函
彭传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迁移紫阳沟口居民修建“南宗祖庭”牌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系和支持。我局接到此提案后,立即召开专题征迁工作会议,将紫阳沟口住户魏某纳入了拆迁范围,全面启动征迁工作,抽调多名长期参与征迁工作的老同志成立专项征迁工作组,入户20余次开展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工作,该户已基本同意征迁,现正进一步商议征迁补偿相关事宜。同时我局联系民政、文旅等部门加快编制紫阳沟口的建设规划,尽早启动仿古牌楼建设。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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