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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一会议
第15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刘远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正规化建设的建议”已批转我局,现函复如下。
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于2011年9月正式运行,目前挂靠在紫阳小学,由紫阳小学校长兼任主任,核定编制3人。当前的运行由于受到管理人员、活动场所等限制,该中心未能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和功能。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
一是成立独立的法人机构。积极争取县编委、组织、人社等部门支持,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设立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选派独立的法人代表,不再挂靠在紫阳小学。
二是建设独立的活动场所。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支持和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协调配合,科学规划,重新选址,力争建立的独立活动场所,并按照《陕西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电话:0915-4421319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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