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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复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26    更新时间:2017/11/16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复函

 

马忠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审批城关镇清真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系和支持。城关镇清真寺位于城关镇东城门社区教场坝内,因年久失修多次提出重建申请。我局收到该提案后,主动与伊协负责人沟通联系,帮助他们进行建筑设计,优化建设规划方案,由于该清真寺位所处位置不通公路,如现在进行建设会增加大量成本。目前我局现正在编制东城门片区规划,规划有一条公路将通过该清真寺附近,经多方协商沟通,伊协负责人同意待东城门片区规划编制完成后,在实施规划修建东城门公路时,审批清真寺建设规划并开始建设。若伊协准备近期修建该清真寺,我局可随时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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