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 22号
标 题:关于对紫阳老城区进行改造的建议
提案者:张汉平 (县政协常委、紫阳县宏远开发公司)13909155772
案 由:根据县委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紫阳宏伟蓝图 ,坚持实施“五大战略”,实现“五个超越”的奋斗目标。河提路外侧拆迁工程基本完成,紧随河提路外侧景观的打造,河提路里侧和老城区的改造也紧随其后,在老城区的改造过程中,依据“老城作减法,新城作加法”的原则。
建 议:
1.在老城区改造规划时,充分保留原有的板石三合院房屋,特别是所剩无几的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建筑物,还需保留一部分文革前建设的部分砖木结构房屋,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将这些具有历史和时代记忆的建筑融入到现代设计之中,修旧如旧,使老城区改造后,更具紫阳特色,符合文旅兴县大政(重点是教场坝,木牌楼,碳灰包区域)。
2.河提路内侧改造规划,尽量避免高层建筑,做到依山而建的小高层为主,特别是把纵向的人行步道景观显露出来。
具体措施:对老城区在规划前进行摸底统计,做成详细视频资料,供设计人员参考(从不同角度和高度进行拍摄)。
对需要保留和恢复改造的房屋,给住户做好安置工作,可将这些住户暂时安置到政府修建的廉租房居住,将住户的房屋暂时交由政府统一管理。待政府按规划改造建成后,再交回住户自行居住或租住。在改造过程中,根据旅游需要,可打造一部分传统商业用房和居家小旅馆用房,这样既保护性的改造了老城区,又解决了老城区住户回迁的生活出路和就业难题。
审查意见:县住建局主办,文广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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