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28号
标 题:关于成立文史研究会,构筑大文史工作格局的建议
提案者:张 斌(市作协)18109153630
案 由:政协文史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要繁荣,文史当先行。近年来,县政协积极探索文史工作新路子,组织力量抢救性的收集,整理了一批文史资料,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由于我县文史工作起步晚(上世纪90年代),中间又有十多年时间(2000---2012年)没有开展征编工作,文史资料征编工作历史欠账大,加之编制不足,文史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导致文史资料征编组稿困难,文史资料征集出版成为我县文化建设一大短板,文史工作的影响和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成立文史研究会,可以团结一批文史爱好者,有利于构筑我县大文史工作格局,促进文史工作大发展。理由如下:
一、紫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道教文化、茶文化、汉水文化、历史文化丰富多彩,但挖掘整理工作相对不足,有必要成立文史研究会。
二、随着社会上旅游热、文史热的兴起,热爱文史、研究文史的人员增多,为成立文史研究会提供了可能。同时,也因为这些文史爱好者各自为阵,研究方向无计划、研究成果零散,散兵游勇式挖掘整理很能形成合力,迫切需要走向联合。
三、服务大局,服务文旅兴县战略,需要成立文史研究会这样一个组织,提供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将分散的人才和研究成果汇聚起来,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文史资料征集工作和文史研究工作。
建 议:
一、建议由政协学文委牵头,将分散的文史爱好者、热爱文史工作的老政协委员组织起来,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建立文史研究会。
二、研究会在业务上接受政协领导,但属独立的社会团体,也可独立接受政府部门文化、史志方面的撰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政府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文化服务。
三、研究会每年义务向政协提出文史资料征编选题,工作计划,并承担部分征稿组稿任务,保障政协文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文史研究会在县政协的领导下,可与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共同挖掘整理优秀传统文化、服务文化建设,从而构筑我县大文史工作格局。
审查意见:县政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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