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33号
标 题:关于加强紫阳急救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孙大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992555390
案 由:120急救(指挥)中心是政府应急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和履行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救援、转诊任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优质、安全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紫阳地理环境特殊,突发事件以及地质灾害事件时有发生,当前的急救体系建设现状、有限性的急救技术水平与突发事件应急急救的严肃性之间的矛盾特别突出。一是未单独设立120急救(指挥)中心。二是救护车及其急诊抢救设备不足。三是中心集镇没有专门设置急救站和配置救护车辆。
建 议:
一、结合现代急救理念,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需求,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按照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标准,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单独设置紫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选址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120急救(指挥)中心。对中心集镇卫生院的房屋进行改扩建,在双桥、毛坝镇、高桥镇、红椿镇、蒿坪镇、洄水镇中心卫生院等设置规范的急救站。
二、按照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国家规定,配备齐全的医护人员和充足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急救人员工资保证实行财政全额预算。
五、加强急诊抢救理论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定时定期选派急救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急救中心进修学习和培训。设计多种演练预案,开展经常性院前急救演练,提高处理突发应急的能力。同时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急诊医护人员轮流到镇急救站进行技术援助,通过传、帮、带、教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镇急救站急救人员的急诊技能水平。
审查意见:县卫计局主办,县财政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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