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紫阳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第38号
标 题:关于推动我县志愿服务工作的建议的建议
提案者:张小红(紫阳县红十字会)13629159559
案 由: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传统美德、人类文明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和生动诠释。搞好志愿服务,是弘扬正能量的有效途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与社会需求、群众要求、志愿追求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紫阳县志愿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紫阳县组建志愿服务总队1个,组建志愿服务支队112个,注册志愿者2000多人,全县83个直属党组织和1326名在职党员到社区做了“双报到”。在民间组织里,“茉莉爱心公益联盟”“丽姐助学”“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是相对活跃的队伍。近几年来,全县志愿服务队持续开展了助学、敬老、应急救护、防灾减灾、传染病防治等知识宣传,以及艾滋病患者人道关爱,留守儿童心理辅导等系列活动。
二、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
1、志愿服务认识不足,全民参与程度不高。紫阳志愿服务工作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大部分干部、职工、群众对志愿服务的“自愿”本质把握不到位,对志愿服务的认识不到位。尽管我县部分机关单位、部门、乡镇、学校成立了志愿服务组织,但仅限于在纪念日开展活动,缺少持续性,作用发挥不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人员主要集中在机关干部中,群众参与的比例不高,民间资源和社会力量调动不够,缺少富有活力的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缺少长期开展的具有品牌效应的志愿服务项目。倡导志愿服务、弘扬奉献精神的宣传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全民共同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还没形成。
2、志愿服务组织松散,机制保障有待加强。志愿者服务工作由县文明办统一组织领导,专职干部少,对志愿服务的指导和统筹难以安排到位。各类志愿者队伍名义上归由县文明办统一管理,但实际上处于各自为政、管理分散的局面。在机制保障上,志愿者参加活动缺乏技术手段支撑,仍停留在传统的服务方式上;缺乏必要的成长激励和考评、评价机制,志愿者参与服务的主动性不强;志愿者组织缺乏运作基金,影响志愿服务的规模和效果。
3、 志愿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服务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一是志愿者队伍规模不大,志愿者队伍的人员结构不优。二是在服务水平上,志愿服务的着力点不够明确,服务内容比较零散,缺乏明确的目的性和长远计划性。三是在服务意识上,不少志愿者还停留在要我当志愿者的被动服务上,没有形成我要服务的主观意愿。
建 议:
1、 深化认识,凝聚合力。充分认识志愿服务工作对个人和社会的积极意义。通过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党政部门要转变观念,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倡导和培育,促进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
2、弘扬志愿精神,营造服务氛围。着力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志愿者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做法,使志愿者服务理念深入人心。通过举办志愿者主题论坛,征集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等,不断扩大宣传力度。注重日常渗透,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志愿服务实践。
3、强化队伍,完善培训,健全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文明办牵头尽快成立紫阳县志愿者联合会,加强志愿服务队伍之间的交流合作,引导和鼓励青年、在职人员、企业家主动加入志愿者队伍;吸引优秀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担当志愿者活动的组织者。建立和完善志愿者登记与进出、骨干培训、资金筹集、活动管理等制度,逐渐形成志愿者队伍建设的人员相对固定化、志愿服务专业化、服务活动定期化、志愿服务大众化。二是建立完善志愿者平台。县文明办应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起独具特色的志愿服务网站。三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和表彰等管理机制。制定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实践训练等方式,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四是加强交流与合作。通过定期组织志愿者联盟会议、大型志愿活动项目等形式,加强志愿者队伍之间、志愿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提升水平。一是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推进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制定完善志愿服务考核办法,定期评星、表彰、嘉奖优秀志愿者,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二是转变传统的服务形式,从分散服务向集中服务转变,由救济式服务向开放式服务转变,由物质服务向精神文明抚慰转变,由定点服务向流动服务转变,由单一便民服务向全方位服务转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多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5、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可通过探索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公益事业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可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公益慈善组织拨出一点,志愿者自筹一点”的志愿服务筹资机制,筹集必要的活动经费。探索在慈善机构设立基金会,通过基金运作,补充志愿服务的经费来源。
审查意见:县文明办主办,团县委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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